自行车6月1日起实施!厦门共享单车“骑”上法治轨道( 二 )


此外 , 社会共治也是《办法》的一个亮点 , 劝导纠正共享单车违规停放和规整单车也纳入“门前三包”的责任范围 , 对沿街单位和个人未按照“门前三包”管理责任要求履行相关义务的情形 , 《办法》规定由共享单车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 拒不改正的 , 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
【自行车6月1日起实施!厦门共享单车“骑”上法治轨道】(海西晨报采访人员 雷妤 通讯员 陈俊芳 熊剑 陈梦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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