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新政!济南新落户居民平等享受合法权益 鼓励农民就近向城镇转移

【 「城镇」新政!济南新落户居民平等享受合法权益 鼓励农民就近向城镇转移】齐鲁网·闪电新闻4月30日讯 日前,济南市出台《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简称《措施》),对有在济南从业、居住意愿的外地人员,全面取消在城区、镇区落户迁入条件限制。《措施》主要包括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全面实施大学生留济创业就业工程、全面保障落户权益等内容,政策实、操作易、含金量高,旨在进一步吸引聚集更多人才来济南发展创业,加强形成与“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匹配的人才集聚效应和人力资源支撑。
全面保障落户权益
新落户居民平等享受合法权益 鼓励农民就近向城镇转移
关于切实保障新落户人员待遇方面,《措施》提出,凡新落户居民,按相关政策均可平等享受住房租赁补贴、医疗保险待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养老救助等合法权益,确保应该享有的待遇不受影响。在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范围内,对港澳台优质人才和持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在创办企业、住房补贴、社会保险等方面给予更多“国民待遇”。
关于优化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方面,《措施》提出,加大学校规划建设力度,着力保障重点区域学位供给,逐步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合理布局各类医疗机构,适当增加人口迁入集中区域医疗机构数量。
关于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合法权益方面,《措施》提出,鼓励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各街镇、村居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限制条件,确保其在原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合法权益依法得到保护。
关于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方面,《措施》提出,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加快研究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各项配套制度和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退出农村权益制度。
关于鼓励农民就近向城镇转移方面,《措施》提出,研究出台加快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具体办法,加快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鼓励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向区县和城镇驻地转移落户。
为推动政策落实,《措施》要求,公安部门要强化落户人口基本数据统计,积极与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教育、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单位建立联动推送通报机制,使相关部门能够及时、全面掌握全市新落户人口情况及出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落实解决方案。各责任单位要及时制定配套实施方案或细则,加大宣传推介力度,确保各项改革落实落地。要加大专项督查力度,对政策落实不力的,依纪依规进行追责问责。
闪电新闻采访人员 高于 报道
【来源:闪电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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