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史挺有趣】火灾频繁的汴梁城:大宋如何确保自己的首都不受火灾困扰?( 三 )


《宋刑统》记载:“州城失火 , 都监应即时救火 , 由通判监督 , 违反者 , 各杖八十 。 都监、通判虽已尽力 , 仍延烧官私舍宅二百间以上者 , 都监、通判则被杖六十 , 并上报朝廷听候处置 。 ”
在如此严格的消防责任制下 , 各级行政官吏 , 专职救火的“消防队” , 双重责任保障 , 确保尽可能的预防火灾发生 , 以及万一火灾发生以后 , 也能得到迅速的救治 。
超前的“消防责任制” , 给汴梁城完善的消防体系 , 提供了坚强的后盾和执行力 , 大大降低了京城火灾发生的频率和危害 。 四、结语
大宋毕竟不是如今 , 在完善的消防制度 , 和严格的消防责任制保证之下 , 汴梁城还是发生了四十多次可以被记载入史册的大火 。 受限于时代和科技 , 这些大火之中势必也有很多人家破人亡 , 难免让人哀伤 。
但抛开这些不提 , 宋代统治者为了保护自己的都城不受火灾的困扰 , 对于消防的重视 , 可以说在封建王朝历史上都是独一无二的 , 很多现行的消防制度 , 比如建立世界上最早的专职消防队 , 也都是从宋代肇始的 。 而促使这些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施行的 , 则是领先于时代的“消防责任制” 。
从这个角度上讲 , 宋代消防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 可以说是功在千秋 , 利在当代 。
参考文献:
《宋史》
《宋刑统》
《东京梦华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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