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纪实之六——子洲县裴家湾法庭诉前调解篇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进程中 , “小法庭”也有“大作为” , 平凡工作也能创造出不平凡的成绩 , 且看裴家湾人民法庭借鉴“枫桥经验” , 运用“民间纠纷通报机制” , 打造“枫桥经验升级版” , 为子洲法院实现“小法庭 大平安”的工作目标添砖加瓦 , 让“枫桥经验”这张“金名片”在新时代越擦越亮 , 在子洲这片红色土地上熠熠发光!

【人民法庭@“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纪实之六——子洲县裴家湾法庭诉前调解篇】人民法庭@“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纪实之六——子洲县裴家湾法庭诉前调解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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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诉求记心上 定纷止争促和谐
4月15日 , 坐在法庭调解室沙发上的一位老妪说道:我要上告郑某某了 , 我现在住的地方出路太窄了 , 路上面的那家人家不让我动土 , 也不让砍柳树 , 柳树现在长成了爬爬树 , 影响出行了 , 我孤家寡人六十来岁了 , 乡政府、村上都没调解成 , 我来法庭咨询准备起诉了 。 “老人家 , 你先回去 , 你说的情况我已经有了初步的了解 , 近期就算加班加点我们也一定到你们杜圪台村上给你们现场调解” , 李文亮庭长答道 。
4月26 日上午11时 , 裴家湾法庭邀请了子洲县淮宁湾镇政府侯维东、淮宁湾镇张家沟村党支部书记张振雄一行前往杜圪台村上进行诉前调解 。
一心为民化矛盾 矢志不渝解民忧
基层法庭任何千奇百怪的事情都可能会遇到 , 法官只有透过案件问题看本质 , 动之以情 , 晓之以理 , 才能解百姓心里“疙瘩” 。
“正式起诉之前 , 你们愿不愿意调解?”法官李文亮问 。
“我愿意调解 , 让我的路能走下刨耕机就行 , 因为 , 我一个人地也种不上 , 郑某以后修路需要占用我前面的地也没问题 。 ”张某说 。
“路上面的柳树刨了 , 我的坡坬塌了呀 , 都是虚土麽 , ”郑某说 。
在法庭干警、驻村干部、村党支部书记经过5小时的共同努力协调下 , 纠纷当事人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 , 路旁郑某碍路的两棵柳树由张某自行刨掉 , 并按照郑某给张某刨好的地界印迹为准 , 不得再从超郑某的坡坬方向削土 , 现有路面宽度拟定为1.8米 , 张某可从外围绑宽路面 , 由张某自行修路 , 费用自行承担 。
“四两拨千斤” , 花较少的司法成本取得较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 随着子洲法院“小法庭 大平安”工作目标的提出 , 裴家湾法庭不断探索、实践与完善民间纠纷通报机制 , 使司法、政府、村委会“纵向调解网格”走向融合 , 将矛盾的解决渠道变得更加多元化、更加便捷、更加高效 , 社会矛盾实现了化解在基层 , “枫桥经验”在子洲法院裴家湾法庭落地开花 。

人民法庭@“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纪实之六——子洲县裴家湾法庭诉前调解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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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裴家湾法庭 , 调解工作贯穿于诉前、诉中、诉后 。 同时运用“民间纠纷通报”机制 , 让法官、人民调解员、驻村干部等多元化力量共同参与纠纷调解 , 不仅提高了调解的权威性 , 还为群众节省时间 , 降低诉讼成本 。 近三年来 , 裴家湾法庭诉前调解13件 , 立案审结606件 , 审限内结案率为100% , 案件质效持续向好 , 无一申诉 , 无一上访、无一激化矛盾、无一因处置不当引起社会负面影响的案件 , 始终保持零信访记录 , 真正的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 他们用“小法庭”书写大情怀 , 用大情怀演绎大担当 , 用大担当收获大民心 , “小法庭”也有“大作为” , 努力实现“小法庭 大平安”!(赵宝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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