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梦发生@父亲生前孝敬爷爷的房子,大伯却要全分走:你做孙辈的,争什么?( 三 )


我的意思是 , 既然爷爷奶奶留下字据说给我爸 , 怎么分 , 应该是我们说了算 。 ”
大伯一听就火了:
“你爸走了 , 房子还怎么给?怎么可能是你们家说了算?我是家里的老大 , 得我说了算!再说了 , 你爸不在 , 你们家谁做主?你是孙辈的 , 家里的事儿 , 还轮不到你!”
小王不打算跟大伯争执什么 。 在他的思想观念里 , 可以让 , 但是公平最重要 。
“大伯 , 今天我也表个态 , 我不同意 。
这房子怎么分 , 咱们也别争 , 把我姑姑叫过来一起商量 。 实在不行 , 不是还有法律了么?”
这件事僵持了一段时间 。 最后还是大伯忍不住 , 把两个妹妹、小王都叫过去了 , “有理有据”的说明了自己的意思 。
小王的两个姑姑明显不乐意 , 但是也可能是待久了、被传统观念“洗脑”了 , 也不知道从什么地方说起 。
小王这段时间也了解了一下有关的法律规定 。 关于家庭财产继承的事情 , 一般家里遇不到事儿的时候 , 很少关心 。 但是一旦遇到事儿 , 基本都是大事儿 。
让梦发生@父亲生前孝敬爷爷的房子,大伯却要全分走:你做孙辈的,争什么?
本文插图

小王早想好了:
“我爷爷奶奶老宅子 , 还有县城这套房子 , 是他们留下来的 。 大伯 , 姑姑 , 我有两个意见 , 你们听听 。
第一个意见 , 谁也别争别抢 , 按照继承法的来 , 我爷爷奶奶四个孩子 , 平均分 。 我爸不在了 , 他的份归我 。 你们可以随便了解 , 这是法律规定 。 这么做 , 谁也说不出毛病 , 完全合法 。
第二个意见 , 如果你们认当初我爷爷奶奶留下的字据 , 县城这套房子是给我爸的 。 我爸不在了 , 我替他表示一下意思:我也不要 , 给我两个姑姑 , 这是从情理上 。
这么跟你们说 , 我爷爷奶奶的字据 , 从法律规定上是不合法的 。 要认 , 就是咱们家的情分;要是不认 , 就是我第一个意见 。
至于老宅子 , 是大伯花钱重整的 , 反过头来 , 县城这套房子还是我爸出钱买的 。 这笔账怎么算?算不清楚 , 就不要再计较 。 ”
两个姑姑很感激这个侄子 , 大伯不同意 。
又持续了一段时间 , 大伯给小王打了电话:按照他说的第二个意见来 。 估计这段时间 , 他可能也了解了一下有关的法律规定 。 算了算 , 按照法定继承的话 , 不划算 。
【5】结语 这个事情中 , 有两个挺重要的知识点 , 与大家分享一下:
1.先从老人的字据说起 。
从老人的潜意识里 , 这个字据其实就相当于现在我们所说的遗嘱 , 表达了老人的分配意思 。
但是 , 抛开其他有效性判定因素不谈 , 单从形式上 , 就有问题:
一份遗嘱 , 老两口签名 , 既不符合自书遗嘱、也不符合代书遗嘱 。 简单讲 , 不属于我国《继承法》规定的任何一种遗嘱形式 。
这份“字据”上 , 一堆人的签名 , 虽然表示了子女们认同 , 但是从一份严谨的具有法律属性的文书来讲 , 是不能这么干的:

  • 自书遗嘱 , 只要本人的签名;
  • 代书遗嘱 , 需要有本人、代书人、见证人的签名 。
这份“四不像”的遗嘱中 , 增加了一堆“利害关系人”的签名 , 只会增加它的无效属性 。
所以 , 其实这份字据本身可以认定为无效 。 那么 , 是否遵从“遗嘱” , 就只能看继承人之间是否认同老人的意思 , 而不是认同这张纸 。
2.小王的分配意见 , 有法律依据么?
第一个分配意见 , 有充分的法律依据:按照继承法规定的顺序继承人 , 爷爷奶奶的四个儿女均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 平均继承 。
小王父亲先于爷爷奶奶去世 , 父亲对应的份额由他“代位继承” 。
第二个分配意见 , 没有充分的法律依据 , 即便老人的“遗嘱”合法有效 。 其实小王心里也很清楚:他说了 , 这是从情理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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