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报融媒体」刚刚 杭州庆春路天桥被撞塌案宣判了


【「浙报融媒体」刚刚 杭州庆春路天桥被撞塌案宣判了】
「浙报融媒体」刚刚 杭州庆春路天桥被撞塌案宣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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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上午 ,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一号法庭开庭审理庆春路天桥被撞塌案件 , 当庭宣判:两名被告人犯过失损害交通设施罪 , 依法判处马某某有期徒刑3年、龙某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
马某某和龙某某均为特种设备运输行业货车驾驶员 。 其中 , 龙某某是一名老司机 , 具有运载盾构机设备经验;马某某仅有一次在郊区运载盾构机的经历 。
2019年5月18日晚 , 龙某某、马某某分别驾驶2辆重型牵引车 , 带着载有超高、超宽盾构机设备的重型平板半挂车开始了“危险之旅” 。 22时25分许 , 二人驾车途经杭州秋涛北路庆春东路口人行天桥处时 , 明知车上装载的盾构机设备已超过人行天桥的限高(4.5米) , 但龙某某仍自信能够通过 , 带领马某某继续行驶 。
龙某某率先开过天桥 , 半挂车上盾构机顶部与天桥箱梁底部发生擦碰 , 并引发桥身晃动;紧随其后的马某某开过天桥时 , 运载的盾构机设备再次碰撞天桥箱梁底部 , 造成部分天桥桥体坍塌 。 当时天桥上没有行人 , 坠落物将2辆过路的小轿车砸坏 。
后经事故责任认定 , 马某某、龙某某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直接导致事故发生 , 二人共同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 事故造成损失共计人民币197万余元 。
浙江新闻客户端 |采访人员 孙磊 钱祎 通讯员 虞心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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