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青岛开展消费纠纷管理服务提升行动 重点解决这7个问题

中国山东网4月27日讯 为加强消费者权益保障工作,按照落实市委、市政府“三我”和10个民生领域提升行动的部署要求,青岛市市场监管局聚焦群众集中反映强烈的预付卡退卡退费、培训机构收退费、汽车销售服务、网络订餐、“三包”与网购、难降解塑料袋等消费领域热点难点问题,在全市开展消费纠纷管理服务提升行动。
重点解决消费预付卡领域的收退费纠纷问题
加强对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企业法人开展预付卡业务的监管,查处违反备案、发行与服务、资金管理等违规行为。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预付卡资金的监管,防范资金风险。健全商业预付卡收费、清退等业务管理制度,全面维护持卡人的合法权益。组织开展预收款式消费侵权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消费维权工作力度,严厉打击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不法行为,及时开展消费提示,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加强对全市涉体企业、单项体育协会、民办非企业体育单位(各类体育俱乐部)的行业管理,做好涉体单位预付卡消费领域纠纷调处工作。
重点解决培训机构产生的收退费纠纷问题
制定出台《青岛市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严格落实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登记属地化管理要求,加强对各区市的巡视督查。牵头查处学校违法办学行为、社会非法办学行为等教育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信用监管,对出现消费纠纷、无故不进行退费、甚至“跑路”的不良机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借鉴上海做法,非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开设学杂费专用账户,按规定缴存学习保障金,加强学费的监管。依法查处教育培训服务虚假宣传行为。
重点解决网络订餐产生的质量、配送纠纷问题
加强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管,建立和完善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定期开展风险研判,进一步提升基层日常处置网络订餐消费纠纷管理能力水平,依法查处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违法行为。倡导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不断推广应用“明厨亮灶”、“食安封签”等措施。加强餐饮业行业管理,规范提供外送服务的经营活动,建立健全相应的服务流程。加强餐饮经营者信用信息管理,建立健全举报制度,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
重点解决商家履行商品(特别是网购商品)“三包”规定产生的纠纷问题
大力开展放心售后行动。严格落实经营者“三包”规定,完善经营者首问、问题商品退换货、不合格商品退市、消费纠纷和解等制度。引导消费环节经营者建立赔偿先付制度,快速解决消费纠纷,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鼓励网络交易平台、大型连锁企业等经营者作出高于法律规定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承诺。加强日用消费品质量监管,强化风险监测的隐患排查和预警作用,构建新型的质量监管分级工作机制。督促商贸流通企业落实“三包”主体责任,加强商贸流通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重点解决汽车4S店强制购车者购买指定保险、加装内饰及缴纳金融服务费产生的纠纷问题
加强对汽车销售及相关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全面落实供应商、经销商的主体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企业信用记录,纳入全国统一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查处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保险从业人员的监管,继续深入开展4S店兼业代理机构捆绑销售保险专项整治。依法查处汽车销售商虚假宣传、诱导式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重点解决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使用难降解塑料袋的问题
继续深入开展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专项整治工作,严格落实有偿使用制度,禁止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定期开展“限塑”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规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行为。曝光典型案例,并将推广使用生物降解塑料购物袋纳入星级农贸市场创建标准,进一步提升“限塑”社会氛围。督促商场、超市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废塑料的回收利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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