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成都年底前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控制在20至90个工作日内

4月23日,采访人员从成都市住建局获悉,日前,成都市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方案》提出,成都将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测评指标体系,针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和关键节点,继续加大改革力度,不断提升审批效率,优化服务质量,降低企业成本,全面增强企业和办事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 审批@成都年底前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控制在20至90个工作日内】而依照《方案》所提出的目标,到2020年6月底前,成都将完成国家“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任务,进一步优化提升告知承诺制效率。2020年底前,成都将进一步完善审批流程,深入推进精准化、差异化分类改革,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审批用时控制在20至90个工作日以内,促进审批效率和工程质量双提升,努力建设符合国际标准的一流营商环境。
审批改革试点
小型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全流程审批控制在20个工作日内
根据《方案》,成都将按照项目分类管理原则,在三类项目中开展“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
第一类是社会投资小型仓库、厂房等工业类建筑工程。即具备合法土地手续,符合规划条件的,建筑面积不大于5000平方米、高度不大于24米、地下室工程面积不大于2000平方米的结构简单、功能单一的社会投资小型仓库、厂房等工业类建筑工程(涉及危化品等特殊项目除外)。
第二类是带方案出让土地和小型标准化工程。即带方案出让土地以及规划建设条件明确、建筑结构相对简单或采用标准化方案设计、对城市风貌影响较小的建筑工程和小型服务设施等,将工程建设许可和施工许可阶段合并为一个阶段,符合条件的一并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第三类是既有建筑改造工程(地下空间开发项目和特殊建设工程除外)。不增加建筑面积、不改变使用性质或改变后用于公共配套或民生服务、不发生重大结构改变的既有建筑改造工程,包括既有建筑加装电梯、外立面改造等,参照社会投资小型仓库、厂房等工业类建筑工程实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
根据《方案》,开展改革试点的项目,要进一步精简环节、压缩时限、降低成本。其中,社会投资小型仓库、厂房等工业类建筑工程从取得用地到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全流程审批时间控制在20个工作日以内,带方案出让土地和小型标准化工程全流程审批时间控制在30个工作日以内,既有建筑改造工程全流程审批时间控制在25个工作日以内。
创新
将试行建筑师负责制、探索开展“图证分离”
采访人员了解到,《方案》从建筑许可营商环境“环节”“时间”“成本”“便捷度”“质量控制指数”5个方面共梳理提出37项改革措施。其中,落实国家改革要求共13项,借鉴先进城市经验共8项,问题整改共8项,探索创新措施共8项。
除了实施“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改革外,《方案》中提出了一系列回应企业需求的举措。例如坚持让利于民,从降低企业报建成本、推动项目审批“全程网办”、实现不动产信息公开互通、扩大免于环评项目范围、简化水、电、气、讯等市政公用服务流程等方面,切实为企业减负,不断优化城市营商环境。
此外,《方案》还拓展了改革范畴,在2019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将改革范畴延伸至不动产交易环节,提出了规范商品房预售许可和提高商品房交易效率的具体措施,实现了前端项目审批和后端房屋登记交易的有效衔接。
值得注意的是,《方案》还在六个方面进行了创新。一是在部分项目中推行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责任制;二是试行建筑师负责制;三是探索开展“图证分离”;四是深化实施工程质量保险;五是开展不动产电子证照试点;六是推行“不动产交房即拿证”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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