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认罪,他诅咒办案人员“全家人不得好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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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检查日报 , 前不久 , 经山东省无棣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 无棣县盐业生产办公室原副主任张某被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零四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
【拒不认罪,他诅咒办案人员“全家人不得好死”】2019年 , 已转任无棣县盐业生产办公室副主任多年的张某被无棣县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 。 他被纪委监委宣布“双开”后仍理直气壮地说:“我是冤枉的 , 我跟人家借的钱怎么能认定是受贿呢?”
“被调查人张某被立案调查后 , 态度恶劣 , 不如实交代其犯罪行为和其他违纪违法事实 。 ”这是无棣县监委办案人员对张某的评价 。 实际上 , 张某在被查之前 , 看到身边有的同事被依法查处 , 心知自己的犯罪行为迟早会败露 , 便与他人串供 , 企图逃避法律制裁 。
2019年5月23日 , 检察官张艳峰应无棣县监委邀请 , 提前介入该案 。 通过了解案情 , 张艳峰发现 , 张某对其犯罪行为的性质非常清楚 , 并在调查之前就开始研究相关法律规定 , 试图通过串供、归还部分违法所得来掩饰其犯罪行为 。 在接受调查过程中 , 张某甚至通过诅咒其“全家人不得好死”这样的话 , 干扰办案人员的判断 。
无棣县纪委监委网站2019年5月27日发布信息显示 , 上述人员名为张宝栋 。 经查 , 张宝栋违反政治纪律 , 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 截留收入不上交 , 非法占为己有;工作失职渎职 , 给国有企业造成较大经济损失;从中联系 , 向他人介绍贿赂 , 情节严重;利用职务便利 , 挪用公款放贷给他人 , 谋取高额利息回报 , 数额巨大 , 涉嫌挪用公款犯罪;利用职务便利 , 向他人索取贿赂 , 数额巨大 , 涉嫌受贿犯罪 。  张宝栋身为党员领导干部 , 理想信念丧失 , 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 并涉嫌犯罪 。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 , 经中共无棣县纪委常委会会议、无棣县监委委员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无棣县委批准 , 决定给予张宝栋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 收缴其违纪所得 , 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拒不认罪,他诅咒办案人员“全家人不得好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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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检查日报、无棣县纪委监委网站
(封面图来自: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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