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牡丹江中院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法律盾牌”
看似高高在上的知识产权 , 其实每天都会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 。
小到食品、花露水 , 大到汽车、科技产品 , 知识产权与我们的工作生活息息相关 。
【『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牡丹江中院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法律盾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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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知识产权呢
所谓知识产权 , 是指民事主体对创造性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权利的总称 , 一般知识产权可以分为工业产权和版权两大类 。 其中 , 工业产权包括专利、商标、服务标志、厂商名称、原产地名称 , 以及植物新品种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版权亦称“著作权” 。 知识产权虽看似复杂 , 但生活中我们最常见的是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 。
典型案件
2019年5月 , 牡丹江中院审理了一批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 。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认为牡丹江市某超市所销售的花露水为假冒原告注册商标权的商品 , 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 损害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 要求被告赔偿其损失 。 超市店主觉得很“冤枉” , 他们认为自己不是生产者 , 只是销售者 , 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 而且这些商品利润很小 , 赔偿数额对他们来说太大了 。
法院认为原告享有的商标专用权应该受法律保护 , 被告所销售的花露水属于在同种商品上直接使用了原告的注册商标图案 , 属仿冒产品 , 消费者会误认为是原告生产的正品花露水 , 被告的销售行为侵害了原告商标专用权 , 应负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
为了达到案结事了的目的 , 主审法官组织双方进行了诉前调解 , 并按照过错责任适当调整了被告的赔偿金额 , 原、被告双方均表示认可并达成了调解协议 , 此系列案件顺利审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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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提示
生产企业需提高警惕 , 发现有假冒注册商标等事件发生时 , 一定要积极寻求司法部门帮助 , 同时也要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 通过更新包装、加装防伪标识等方式有效预防侵权案件的发生 。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也要注意以下事项:1、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产品不能买 , 切莫贪图小便宜 。 2、尽可能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产品 。 3、购买产品应向商家索要销售发票并妥善保管 , 以备发生纠纷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如今 , 我国已经步入知识经济时代 , 知识产权作为一个企业乃至国家提高核心竞争力的战略资源 , 凸显出前所未有的重要地位 。 牡丹江中院将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 , 依法高效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 , 加大宣传力度 , 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知识产权 , 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 为建设法治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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