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投相对论」华盛昌大股东非婚生子如今上市 “意外”之下股权争夺堪比《金枝欲孽》( 二 )


目前女儿已经成年 , 儿子尚未成年 , 如果考虑到继承发生时 , 儿子仍未成年 , 根据《民法通则》第十八条“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 , 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 , 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 , 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 ”也就是说此时儿子继承的财产应当是由作为母亲的车海霞来管理 , 此时 , 车海霞可以行使合计39.375%的表决权 , 再加上女儿的支持 , 车女士可实现对公司的实际控制 。
「价投相对论」华盛昌大股东非婚生子如今上市 “意外”之下股权争夺堪比《金枝欲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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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继承发生时儿子也成年了 , 且母子三人不睦 , 不能团结一致 , 就要看姐弟二人谁能有能力通过先争取母亲支持 , 再通过例如一致行动等方式 , 提前实现50%表决权 , 那谁就可以掌控这家上市公司 。
当然财富带来的恩恩怨怨远比电视剧精彩 , 就此事件本身而言 , 我们也可以假设一些狗血的剧情出现 , 第一二大股东同时出现意外 , 且无遗嘱 , 姐姐监护幼弟 , 控制公司的大女主剧情 , 或者姐弟皆成年 , 争夺公司控制权的豪门恩怨 , 以上剧情供各位吃瓜群众自行脑补 。
如果另寻新欢结婚生子 可能出现无实际控制人
那么问题来了 , 如果大股东袁剑敏另寻喜欢 , 结婚生子 , 一旦出现极端情况 , 袁剑敏先生出现意外 , 且未订立遗嘱 , 股权之争中实际控制人会花落谁家呢?
新婚妻子如果能育有子女 , 她的子女会享有同等继承权 , 那么上市公司控制权争夺就会更加的扑朔迷离了 。 这里我们分三种情况进行假设讨论:1.结婚无子;2.结婚1子;3.结婚2子 。 以上假设新生子均为未成年 , 新生子遗产由新婚妻子来管理 。
「价投相对论」华盛昌大股东非婚生子如今上市 “意外”之下股权争夺堪比《金枝欲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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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真爱出现 , 袁董事长选择和其他女士结为法律上的夫妻 , 如果袁董事长发生意外且没有新生子 , 在没有遗嘱的情形下 , 新婚妻子则和两位非婚生子共同继承63.75%公司表决权的各三分之一 , 即各得21.25% 。 此时公司的股权就比较分散了 , 就看各位股东 , 谁提前通过一致行动等方式实现30%以上的表决权 。 这点上看 , 车海霞女士与两位非婚生子的股权之和将达到50% , 基本胜券在握 。
二.如果袁剑敏结婚生1子 , 那么其63.75%的表决权将由新婚妻子 , 新生子和两位非婚生子等分 , 新婚妻子将掌控31.88%的表决权权 。 车女士和两位非婚生子三人齐心 , 达成一致行动人时 , 掌控39.375%投票权 。
此时两方均获得30%-50%的投票权 , 理论上将构成无实际控人状态 。 这时任何一方再通过收购其他流通股或者联合其他股东 , 形成一致行动 , 实际表决权突破50% , 方可将公司控制在自己手里 , 否则难逃无实际控制人状态 。
三.如果袁剑敏结婚生两子 , 那么其63.75%的表决权将由新婚妻子 , 两位新生子和两位非婚生子等分 , 新婚妻子将获得38.25%的表决权 , 如果车女士和两位子女联合 , 他们的持股是33% , 此时类似生一子的情况 。 由此可见 , 随着袁剑敏理论上新婚生子越多 , 未婚生子能分到的股权将被稀释 , 对于未来接班将越不利 。 以上分析仅为一个简单的假设 , 袁剑敏所持股份以外的30%左右的表决权仍将影响实际股权争夺的结果 。
所谓谋事在人 , 成事在天 , 一旦事件真是发生 , 预计将远比假设的复杂得多 。 袁董事长能一手打下江山 , 安排好儿女情长自然不在话下 , 希望华盛昌未来出现投资者视野里的是业绩喜报 , 而非八卦周边 。
【「价投相对论」华盛昌大股东非婚生子如今上市 “意外”之下股权争夺堪比《金枝欲孽》】本文内容大量基于假设 , 仅供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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