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市人民法院』酒后驾车肇事后再饮酒盘州一司机受到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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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4日 , 盘州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危险驾驶案 , 被告人高某某被判处拘役二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
经审理查明的事实 , 2019年8月3日20时10分左右 , 被告人高某某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从盘州市坪地乡某KTV门口倒车驶入212省道时 , 车尾部碰撞到海某某的车辆左侧 , 造成自己车辆的后保险杆、左后叶子板受损 , 海某某车辆的左后视镜、左前车门等部位受损的交通事故 。 事故发生后 , 高某某撤离现场未做标记 , 又到盘州市坪地乡某KTV喝酒 。 经司法鉴定 , 高某某血样中定性检出乙醇 , 含量为219.28mg/100ml 。
本院审理后认为 , 被告人高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 , 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公共道路上行驶时与海某某车辆碰撞 , 经鉴定高某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219.28mg/100ml , 危及了公共安全 , 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 。 鉴于被告人高某某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mg/100ml以上 , 有坦白情节 , 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 , 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 且认罪认罚等情节 , 依法对被告人高某某判处上述刑罚 。
法官说法:
危险驾驶罪 , 是指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规定 ,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 , 情节恶劣 , 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 所谓醉酒驾驶 , 是指在醉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 判断醉酒的国家标准是饮酒驾车者血液中的酒精含量 。 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 , 酒精论题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 , 属于醉酒驾车 , 在醉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 , 才构成危险驾驶罪 。 专家认为 , 一般人饮白酒80至100mg左右即可造成乙醇中毒 , 血液中乙醇浓度可达到100mg/100ml 。 本案中 , 与高某某一起饮酒的多名证人证实高某某等八人共同喝了三斤白酒 , 高某某供述其喝了二两白酒后驾驶车辆辆发生交通事故 , 后又到KTV喝啤酒 。 根据相关规定 , 发生交通事故当场饮酒的 , 以血液检测的结果认定酒精含量 , 故以危险驾驶罪追究被告人高某某的刑事责任 。
【『盘州市人民法院』酒后驾车肇事后再饮酒盘州一司机受到刑事处罚】(文唐明春/图王抒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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