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获“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设奖企业最高可得500万元奖励

日前 , 陕西省住建厅、陕西省财政厅联合印发通知 , 启动支持鼓励建筑企业对外市场拓展奖励申报 , 对2019年度符合条件的建设工程企业进行奖励 , 对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设的获奖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一次性奖励 , 对承担的国际工程项目获得“鲁班奖”“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的企业 , 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 。
按照通知 , 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纳入国家联网直报库(建筑业、勘察、设计)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月度统计快报、依法纳税的建设工程企业均可自主申报 。 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0年5月18日 , 逾期未申报的视为放弃 。
【陕西:获“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设奖企业最高可得500万元奖励】通知明确 , 此次申报包括“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设奖和国际工程项目创优奖两类 。 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设的获奖企业 , 按当年国际营业收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咨询)的3‰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一次性奖励;承担的国际工程项目获得“鲁班奖”“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的企业 , 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 。 另外 , 2019年已申报并获得奖励资金的项目不再申报 。
通知要求 , 申报企业要确保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 , 企业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一经发现申报材料弄虚作假 , 取消资格 , 按不良行为记入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 并向社会公布 , 已拨付奖励资金的 , 收回资金 。
陕西:获“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设奖企业最高可得500万元奖励
文章图片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