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开展外债登记管理改革等八项试点业务

中新社广州4月24日电 (唐贵江 饶正洪)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24日透露 , 为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 , 提升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水平 , 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 , 外汇局广东省分局与深圳市分局近期联合发布相关通知 , 明确在粤港澳大湾区开展外债登记管理改革等八项试点业务 。
广州市某软件开发企业表示 , 受新冠疫情影响 , 企业每月急需寻求金额约人民币2500万元的低成本融资资金 , 用于支付员工工资等日常开支 。 辖区银行在得知企业需求后 , 向企业宣传了粤港澳大湾区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改革新政 , 最终企业选择办理一次性外债登记 , 金额为人民币4亿元 , 借款利率仅为1.9% 。
深圳某医疗科技公司在疫情期间捐赠了价值人民币470万元医疗设备 。 为支持医疗物资生产企业开足马力生产 , 今年3月初 , 企业办理了金额为人民币6亿元的一次性外债登记业务 , 目前已提款等值人民币1.1亿元的外币 , 节约融资成本约人民币200万元 。
除了一次性外债登记、灵活调整借债模式和放宽借债币种限制等简化管理程序的措施之外 , 八项试点业务还包括了业务流程的优化 , 如扩大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便利外商投资企业异地登记、简化资本项目业务办理等;同时 , 还涉及跨境投融资渠道创新 , 如境内信贷资产对外转让试点、支持国际人才创办科技型企业等 。
【粤港澳大湾区开展外债登记管理改革等八项试点业务】数据显示 , 截至2020年3月末 , 广东省(含深圳)共有77家企业办理一次性外债登记 , 合计融入境外资金折合8.84亿美元;276家企业办理了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 , 金额折合36.2亿美元;银行通过简化支付手续 , 为企业办理5笔资本项下资金支付业务 , 金额折合8252.11万美元 。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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