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不成,法院会怎样判决房产和孩子归属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您提到的房子在未取得产权证之前法院一般不会判决所有权的归属,另就算产权证下来了,婚姻法解释三中也明确规定了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所以,您想取得房屋产权的可能性不大。至于孩子抚养权方面,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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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说说关于孩子抚养权问题,法院在判孩子抚养权问题一般会考虑下面的因素:
协议离婚不成,法院会怎样判决房产和孩子归属
其次,是房产问题。婚姻法解释中有相关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我简单的说哈,就是这个房产可以判给男方。首付款呢,相当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进行付的。但是婚后,就要相当于夫妻共同还的贷款,这一期间,属于夫妻间共同财产,是要进行分割的。为了让你更加清楚,给你举个栗子。例如:二娃在与二妹结婚前,买了一个套二,登记在二娃的名下,首付10万。结婚后,二娃与二妹共同还房贷10万。5年后,二娃与二妹因感情不和,离婚,但房款仍然有10万未还清。该房产应何如处理呢?首先,房产可以归为二娃(产权证上是二娃的名字);其次,首付款10万,属于二娃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参与离婚财产分割;然后,共同还房贷的10万,属于二娃与二妹的共同财产,通常情况下平均分配。因为房产属于二娃的,也就是二娃还要给二妹5万,这个房产才真正的属于二娃。最后,还没有还清的10万贷款,属于二娃的个人债务了,与二妹无关。
注意:1.你说的“婚姻法是照顾女方和小孩的”,婚姻法并不单纯这样,不要理解成离婚的时候,法律就不保护男方的利益了。法律是双方利益都要保护的。这点不用担心。
2.关于房产使用权的问题。首先,说说为甚法院不直接判所有权给当事人,原因就是房产证还没有下来,就意味着这个房产所有权还没有的,正是因为还没有所有权的,所以法院判决房产所有权的基础都没有。
3.通常情况下,房产的使用权判给了谁,以后产权下来,所有权就是谁的。
哎呀,我又发挥了大妈精神,够啰嗦的,大家都担待点儿,我只是想把问题表达清楚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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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不成,法院会怎样判决房产和孩子归属】 提问时,记得表明自己的身份,至少要说自己是男方还是女方吧,不然回答起来就不能直接针对你想要的问题进行分析。
■网友的回复
看到婚姻法是照顾女方和小孩的,我忍不住呵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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