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普法效能提高突发事件的法治应对能力( 二 )


【发挥普法效能提高突发事件的法治应对能力】普法路径纵向拓展,促进普法议事协调机构之间整合 。由于议事协调机构不属于行政法治意义上的行政主体,缺乏必要的行政法治方式调整议事协调机构之间的关系,各层级普法议事协调机构之间的关系不够明确,这不仅不利于普法资源整体合理调配,也不利于发挥普法的整体治理效能 。以法治方式发挥普法的整体治理效能,急需明确各层级普法议事协调机构的法定关系 。鉴于目前应急条件下我国各地依法治理水平存在的差异,应当以整体视角推进普法路径纵向拓展,将工作流程整合作为普法议事协调机构之间整合的重要契入点,其中法治原理与多重地方治理有效融合是增强普法工作整体协调性的重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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