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的收入是不是和TA的价值相匹配

我们读过初中的朋友都上过政治课,多少都知道“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这两个词;熟读儒家理论的朋友也知道“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这句话。所谓“存在决定意识”,因此,当你提出这个问题时,处于不同的社会地位的人,必然会有不同的回答。“演艺界”是个相当大的群体,在旧中国,自封建社会始,这个群体就是十分被人瞧不起的,大多都被冠以“戏子”等名称划到下九流。在日本更是以一个“伎”字来分类。这些名称都反映了一个事实,那就是这些人既不是社会物质财富的生产者,也不是社会的管理者,他们只是游离于这两者之间的、靠取悦两头来换取社会物质的一群社会附庸。这取悦“治人”一头的就形成了所谓的“阳春白雪”文化,取悦“治于人”一头的就形成了“下里巴人”文化(不过,如果再往远处追朔,他们应该是承担祭祀和部落文化传承的专司人员,这里就不做更深的研究了)。不过客观的说,整个这个群体都在民族文化的传承上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然而,在西方发达国家,他们由于工业革命较早发生,加之靠掠夺积累的社会财富迅疾膨胀,使文化艺术能独立出来并归于上层建筑领域。同时他们的这个群体的社会地位也较早得到了提高和确认。而在我国,真正将这些艺术人划归到上层建筑,好像还没超过40年。从这里我们不难看出,文化艺术是伴随着社会财富的膨胀而得以兴盛的。现在来回答你的提问。你问“明星们一个广告,唱一首歌就挣几十万---合理不合理”。那我先开个玩笑问你,如果奶牛找你给评理,奶牛说,主人每天就给我吃一些草,可他每天都挤走我几十斤奶,这合理不合理。这你该如何评判?事实上,这里还有两个要细说的问题。第一个问题是,“经济基础”所产出的利润,本来就是供“上层建筑”来消费的;第二个问题就是社会财富的再分配。前一个问题比较好理解(这是命的问题,你就是不理解也没人搭理你)。关键是第二个问题,总时常让(身处“经济基础”的)人愤愤不平。那工人农民说,我辛辛苦苦干上一天才挣几十块钱,明星们一个几分钟的广告或一首歌就挣几十万,---等等。其实这里有好几方面都没有可比性的。首先是命(天分)的不可比性。工人农民的工作是辛苦,但终究属于简单劳动,他在其中付出的是时间和手上技巧。这种劳动成果,看似工人农民干出来的,但他离不开科技人员的发明创造与设计,同时也离不开管理营销人员的劳动。因此,工人农民们所能得到的,只能是其中一个环节的报酬。而艺人们的劳动付出的是时间和个人天分,况且这个个人天分又不是人人都具备的。其次是产品的不可比性。大体上分,两者一个是物质方面的,而另一个是精神方面的。三是时间和人数的不可比性。持“不合理”观点的人,往往是将“自己一天”与“明星几分钟”的收入来简单对比,而这是不对的。一个普通工人或农民,只能按年度与一个“北漂”和“配舞”,或合唱团的一个低级演员来比。要与明星比,可能应该按年度用一架差不多的飞机价格来比较,因为都是团队的象征方有可比性。四是大多数明星“红”的寿命问题。现在是市场经济的时代,我看现在一些非国粹级的当红明星,他们的“寿命”也就是五年十年,五年十年之后,大多如弃履而无任何保障,他们得考虑如何过常人的生活(曾经沧海难为水,那是挺痛苦的事)。而一个工人或农民大多都没有这种体念。这种情况人们往往都不会去替他们考虑的。这样的简单把思路理顺一下,我说他们的这种“高收入”也没有何不合理的。与此同时,我倒是对现在一些盲目的做明星梦的年轻人有一些担心。----好了,我在旅途中,更多的我也不想说了。可能我的回答有些陈旧、落伍。希望你多参考一下众多答题的朋友的回答。谢谢你对我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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