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微博让公司市值蒸发近600亿港币,这个手撕小三的总裁太太后悔了吗?( 二 )


试想一下 , 如果证明蒋凡的确有染 , 阿里这边要么调查、降职 , 甚至查出腐败问题 , 开除 。 作为原配夫人 , 这时获得了什么实质性利益?是不是很痛快?可损失的是你自己的直接利益 。 这种时候要么你包容了丈夫 , 生活照旧 , 而男人心中还留下了芥蒂;要么愤而离婚 , 何必要先搞得满大街都在吃你们家的瓜 , 然后再离婚?
如果证明蒋凡是清白的 , 无论是生活作风还是腐败问题 , 都没干 , 怎么办?
要知道 , 公司在香港的股价跌了近600亿绝不是因为天猫总裁有生活作风问题而跌 , 而是因为有作风问题被炒成了公众事件 , 且有可能被大家都认为存在利益输送的腐败问题才跌 。 当然 , 花花女士大概没把那些买了阿里股票的投资人放在心上 , 只是想着自己要先骂两句痛快一下 。
假设蒋凡有“做坏事”和“没做坏事”两种可能 , 而花花有“捅出去”和“不捅出去”两种选择 , 这四种情形如果两两组合就会得到下面的这个矩阵:

「」一条微博让公司市值蒸发近600亿港币,这个手撕小三的总裁太太后悔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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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显 , 顺着箭头看 , 无论蒋凡是干了坏事 , 还是没干坏事 。 捅出去都是损人并不利己的行为 , 而不捅出去则是相对最优的选择 。 但很遗憾 , 总裁夫人总是在自己占理的前提下 , 选择了基本上可能导致最差结果的那一种方式……
这是一个简单的博弈论“囚徒困境”问题 。
今天再到花花女士微博去看 , 怒怼小三的微博已经看不见了 。
我觉得 , 任何一个怀疑老公偷腥的女士 , 都应该冷静想想 , 以什么方式保障自己的最大利益 。
以花花女士的案例来看 , 见事不对就应默默收集证据 , 然后和老公谈一次 , 证据在手 , 可以让群众吃瓜 , 也可以交给公司调查 , 所谓“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警告” 。 警告的是老公 , 而不是小三!如果老公劝不回来 , 那证据在手你可以直接离婚 , 实锤对方是过错方 , 那离婚在财产分割、小孩抚养权等问题上都可以占有主动 。 等真的离了 , 该分的钱到手 , 小孩抚养权也在手 , 还是气不过 , 再把证据放出去给人挖呀 。
现在倒好!
(作者观点不代表本刊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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