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无期徒刑在现实中不是真正的“无期”,为啥还要把它和有期徒刑分别开来呢

题主不要只针对中国行不!这个不止中国,基本上每个国家都是一样的。比如加拿大的终身监禁,一般只要不是十恶不赦,狱中表现良好,一般25年就可以申请假释了(当然这其中也有经济考虑的,因为加拿大没有死刑,所以造成监狱里人满为患,这里政府也有削减开支的考虑)。因为这其中需要考虑的因素有很多。庭审的结果跟实际的结果往往不同。除非是死刑,一枪完事。在服刑的过程中,一般会考虑服刑的效果,罪犯悔改的程度,立功表现等,有时候会把无期变为有期。还有的时候会批准假释。但假释也并不等于就刑满释放了,只不过是监外执行,而且会有各种束缚,稍有违规,马上就送回监狱继续服刑。基于各种原因的考虑,在执行无期的过程中,罪犯并不是真的无期。就好像2+2等于4,而1+3也等于4一样,如果两个罪犯实际的刑期一样,并不表明他们犯罪性质是一样的。有期和无期,只表明罪犯犯罪的严重程度,并不考虑服刑之后的表现。
■网友的回复
题主,这个问题应该是看事物的角度问题。动态,发展,联系的看,就不难理解了。判处无期徒刑是对过去已知行为的评价,至于减轻或者加重都是因为加入了新的影响行为或者因素,符合法定要求和程序的,自然可以变动。我猜题主多半是一时愤愤,有此一问。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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