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拿到的工资是不是个人为国家创造的价值量

以上提到的“工资=生活所需的最低成本”主要是依照古典经济学来的,我不赞同。古典经济学三阶级收入及支出分配理论如下:1、社会分位三个阶级:生产资料所有者阶级、资本所有者阶级、劳动者阶级。2、三个阶级的收入和支出:(1)生产资料所有阶级:收入为生产资料收入(如地租),支出主要用于消费、尤其是奢侈品消费,小部分用于生活必需消费。(2)资本所有者阶级:收入为资本利润,支出主要用于资本积累,小部分用于生活必需消费。(3)劳动者阶级:收入为工资,支出全部用于生活所需消费。3、由上一条得出,以长期来看,工资必需等于维持生活所需的最低水平,否则工资发多了,劳动者生活好了,就会多生孩子,导致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那工资水平就会下降;反之上升,最终都是等于维持生活所需的最低水平。这套理论的漏洞是非常明显的,就是基于三阶级是固化的,不能相互转变。事实上,劳动者阶级的工资发多了为什么就一定是多生孩子呢?而不是把盈余部分用作资本积累,或是购买生产资料呢?因此,只要有劳动者阶级会将工资就维持生活所需部分的盈余用于资本积累和生产资料购买,那工资就绝不会是维持生活所需的最低限度。而基于主观价值论,由于你为雇主工作,雇主付给你工资,所以工资是雇主认为你为他所创造的价值,而不是为国家创造的价值,不存在客观的价值量。
■网友的回复
根据政治经济学原理,你拿到的工资是企业为了保证你个人能够继续生活下去以及繁衍和抚养后代所需成本的下限。不要想太多了。====================好吧,我承认上面的解释带那么一点点的调侃,同时也仅是若干合理解释中的较为不谨慎的那种。看了 @李客 的回答,我觉得有必要稍微修改一下这个回答,但是又不能把原文删掉假装我没说过那么不着调的话。所以以下是我认真考虑后的答复:如果我们讨论的是抽象的“工资”,那么比较适用于各类经济学原理来解释,这些解释我相信我不会比其他几位回答的更好了,而且争论起来也没啥意思。看他们的答案就行。如果我们讨论的是具象的“工资”,那么下面就是我想说的:↓同行业同岗位的基准工资 ≤ 你的工资 ≤ 老板认为你创造的价值 - 老板认为他应该分得的价值稍微解释一下:首先,这个工资应该对你有一定的吸引力,要稍微大于或者起码等于同行业同岗位的大多数工资水平,不然你就不会在这个企业工作而跳槽了(这里不考虑因为其他因素影响了你跳槽的决心,仅考虑工资的影响)。其次,这个工资也肯定要小于你老板认为你创造的价值。因为老板一定会从中扣除他认为自己可以扣除掉的剩余价值,当然不能扣的太多,扣完了的工资水平不能太低,还是要符合上面一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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