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出实招见行动 山西政法机关出台“40”条护航转型发展

人民网太原4月17日电(孙越)“全省政法机关将在落实‘40条’上出实招、见行动,做到维护社会秩序与激发社会活力有机结合、规范经济活动与促进经济发展同向发力。”今日,山西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就4月9日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山西省政法机关服务“四为四高两同步”保障高质量转型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40条”)进行深入解读。
【 『山西』出实招见行动 山西政法机关出台“40”条护航转型发展】“‘40条’共分六大部分,包括践行1个理念、健全6项机制、开展7项行动、突出7项保障重点、提供8项公共法律服务和强化4方面监督指导。”据山西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闫喜春介绍,全文突出了“细”和“实”两个特点,包括树立执法司法新理念、健全优化工作机制、开展专项活动、公共法律服务、考核监督等内容,基本涵盖了执法司法活动的各个方面,明确规定了执法司法工作中的理念导向、政策导向、行为导向,具有很强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其中,提出要在山西省政法机关开展“更新执法司法理念、改进执法司法作风”专项活动,明确了建立政法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快速化解涉企矛盾纠纷等工作机制的相关内容,要求组织开展投资创业者保护、规范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等护航高质量转型发展专项行动。
同时,提出要加强企业和项目周边治安整治、深入开展“三零”平安企业工地园区创建等具体要求,强调要深化“放管服效”和“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行派出所一个窗口综合办理公安业务等公共法律服务,并明确了设立投诉举报平台、加强执法监督、抓好考核督促等主动接受监督、保证工作落实的相关措施。
闫喜春表示,“40条”既是对近年来山西政法机关服务保障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成熟经验、成型做法的一次全面梳理和总结,也是以政策性文件形式对新形势下该省政法工作特别是执法司法工作的一次制度规范。这必将有力规范执法司法行为,进一步增强服务“四为四高两同步”的自觉性,保障高质量转型发展的精准度、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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