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权利和义务不对等的例子
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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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的小汽车产品(小至相当多的产品本身,大至整个领域)
便是典型的权利跟义务不对等——享受了权利却没尽相应的义务:享受了“有头有脸有名有姓的现实车型的实物建模重现表达与参考”的权利;却并未尽“力所能及范围内正确明确表达区分车辆特征”的义务。上述是分析实际行为,我们再来分析一下相关既得利益者“只要权利不要义务”的话术与心理:“人家就当个摆件!”“买给小孩子开心的!”“这是玩具车,这不是汽车模型!”“在娱乐产品里找现实的是不是有病?!”以此表明这种产品没有“力所能及范围内正确明确表达区分车辆特征”的义务。
那么试问:
如果您真是“就当个摆件、让小孩开心的玩具车”,下面这种不行吗?
既然只是“就当个摆件、让小孩开心的玩具车”,不想尽“力所能及范围内正确明确表达区分车辆特征”的义务,那您去做上图这种娃娃卡通造型车啊,完全没有义务啊!凭什么享受“有头有脸有名有姓的现实车型的建模重现表达与参考”的权利、荣耀呢?您说“娱乐产品里找现实是有病”——试问:既然这小汽车是娱乐产品,不应该在里面整什么“现实”;那您不安于《铁金刚超级车》这种虚构车型,而要蹭《2011道奇插者》《特斯拉Model S》等现实车型的热度,这算不算“在娱乐里找现实”的有病行为呢? 【有没有权利和义务不对等的例子】 你会发现:这群相关既得利益者死活不会放弃“有头有脸有名有姓的现实车型的建模重现表达与参考”这个权利的。
主观上想享受不想放弃、客观上也正享受着“有头有脸有名有姓的现实车型的实物建模重现表达与参考”的权利;“要蹭热度、要博眼球、要有代入感,当然要弄《2011道奇插者》等有头有脸有名有姓的现实车型啊!凭什么要弄《铁金刚超级车》这种虚幻车型?”主观上不想尽、客观上也没尽“力所能及范围内正确明确表达区分车辆特征”的义务。“人家是赚钱的、开心的,不是做历史复原的!所以人家搞出《2011道奇插者无框车门》,凭什么要被谴责、被追究、被声讨、被责令整改禁产禁售?”
“凭什么不能享受权利?”“凭什么有义务要去尽?”现如今的小汽车产品(小至相当多的产品本身,大至整个领域)便是典型的权利跟义务不对等——享受了权利却没尽相应的义务、只要权利不要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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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我都是纳税人,负有纳税义务,但你觉得自己享有纳税人的权利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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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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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主自由的行使过选举权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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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上是对等的,现实中不对等。
■网友的回复
我国公民年满18岁则有服兵役的义务,但男22岁女20岁才可以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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