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种群」合法吗?安全吗?异宠流行亟须引起重视( 三 )


除了非法收购、运输和出售异宠外 , 普通人随意购买和饲养异宠也可能会面临法律的制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以及各地出台的野生动物保护条例 , 如果违法交易、饲养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 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 列入国家三有动物名录 , 即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物种 , 是对国家重点保护名录的补充 , 也不能随便交易和饲养 。 此外 , 我国已于20世纪80年代加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 , 列入其保护附录一、二的物种 , 在我国等同于国家一级、二级保护动物 。
上述法律法规涵盖了绝大部分野生动物 , 例如青蛙、麻雀等 , 这些野生动物均不可以在线上线下交易 , 捕捉、饲养和交易都需要获得野生动物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并具备相应资质 。 孙全辉表示 。 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 , 对于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出售、利用的 , 则应当提供狩猎、进出口等合法的来源证明 , 并附有检疫证明 。
养宠物要遵守法规 , 不要因为好玩或者喜欢而触犯法律 。 一位森林公安民警表示 , 大家在购买宠物时 , 要认真询问宠物来源、种属 , 不要盲目追求新奇 。 不要简单认为国外可以养 , 我国就可以养 , 也不要认为野生的不能养 , 人工繁殖的就能养 。
应否全面禁养异宠存争议
野味大省诀别野味!3月31日 ,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修订后的《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 , 条例将国家重点保护、省重点保护及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野生动物以外的其他陆生野生动物也纳入保护范围 , 其中 , 明确禁食所有人工繁育饲养陆生野生动物成为该法一大亮点 。
与此同时 , 该条例还对饲养异宠问题作出了规范 , 其第18条明确: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脊椎野生动物 , 或者其他存在危害公共卫生安全、生态安全、公共秩序风险的野生动物 , 不得作为宠物饲养 。
如此一来 , 是否意味着给饲养异宠留了一道法律的口子?
在人工繁育一章规定这一条 , 同时强调‘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 , 使得将合法的人工繁育种作为宠物饲养成为可能 。 于文轩认为 , 人工繁育种与野生种在管理机制上的确不同 , 但是 , 即使是人工繁育种的野生动物 , 如果作为宠物饲养 , 也会产生一系列风险 。
个人认为不应将野生动物纳入‘伴侣动物’的范畴 , 建议在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过程中纳入这一规定 , 并在有关伴侣动物的专门立法中规定不得饲养野生动物作为宠物 。 于文轩表示 。
一部分人工饲养野生动物是出于公益目的 , 例如为了恢复它的野外种群 , 或者进行科学研究、教育展示等 。 只有这些情况才需要把野生动物饲养在人工环境 。 孙全辉表示 , 如果养殖和经营野生动物是出于商业利用目的 , 就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和监管 , 否则会影响物种的野外保护 , 也会给动物造成伤害 。
据了解 , 在欧洲 , 目前异宠管理政策主要为负面清单、正面清单和许可证(执照)三种管理模式 。 由于负面清单在实施过程中出现诸多弊端 , 比利时、荷兰等国已开始采取正面清单的做法 , 以向公众明确说明哪些动物适于作为宠物饲养 。 孙全辉认为 , 各国的模式都不尽相同 , 而且都不完美 , 因此不主张简单照搬照抄哪一个国家的模式 。
当前 , 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再次提上日程 , 该法除将对全面禁食野生动物作出规定外 , 关于异宠问题会否以及如何规范也将引人关注 。 是否应立法全面禁止饲养异宠、区分重点保护动物异宠和非重点保护动物异宠 , 以及是否应将野生繁育异宠与人工繁育异宠区别对待 , 面对动物保护人士与异宠爱好者的各执一词 , 采访人员也将对此问题予以持续关注 。 (采访人员 靳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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