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渡人」我先吐为敬!,嘻哈歌手为李星星写歌


「摆渡人」我先吐为敬!,嘻哈歌手为李星星写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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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 , 我看韩剧《搞笑一家人》 , 有一集不怎么搞笑 , 反而让人看了想哭 。
剧情的大背景是:海美的婆婆文姬 , 小时候家境困难 , 曾到别人家做女佣人 。
后来和主家的少爷 , 也就是海美的公公相爱 , 组建了家庭 , 便闭口不再提这件事 。
但海美的公公有个堂姐 , 做事特别霸道 , 也不会为别人考虑 。
有一回 , 这位傲慢的堂姐来家里作客 , 带了几件旧衣服送给文姬 。
「摆渡人」我先吐为敬!,嘻哈歌手为李星星写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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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当了婆婆的文姬 , 生活富裕 , 爱面子 , 不需要 , 也不愿意收下旧衣服 。
堂姐却不客气地说:“你以前不是经常穿我的旧衣服嘛 。 ”
说着 , 又拿出一盒巧克力 , 当着海美的面 , 取笑文姬:“看 , 我带了你最爱吃的巧克力 。 ”
“还记得吗 , 你小时候当女佣 , 有一回我扔给你一块巧克力 , 不小心扔到牛棚里去了 , 你跟丢了魂一样 , 把牛棚里的牛粪呀 , 仔仔细细翻了个遍 。 ”
一边说 , 一边哈哈大笑 。
文姬难堪得说不出话来 。
眼看堂姑妈不停戳婆婆的痛处 , 一向暴脾气的海美 , 暗暗捏起了拳头 。
她把旧衣服一股脑塞给堂姑妈:“多谢您的好意 。 这些衣服都不适合我婆婆 。 您也知道 , 婆婆身份贵重 , 怎么能穿这么没有品位的衣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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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以为 , 不乱戳别人的伤口 , 应该是做人最基本的礼貌 。
但昨天 , 一位嘻哈歌手的新作品 , 再次刷新了我的认知 。
我看完歌词之后 , 惊得半天没回过神 。
先来看看这首歌 , 歌手说这是专门为“鲍毓明性侵案”受害者李星星写的歌 , 歌名就叫《星星醒醒》 。
他在正式发布之前 , 先放了个小预告 , 说:“毫不夸张 , 将是我短暂音乐生涯中又一巅峰之作 。 ”
得意洋洋的语气 , 早已溢于言表 。
这条预告底下 , 是两句歌词截图 , 内容过于低俗 , 触目惊心 。
「摆渡人」我先吐为敬!,嘻哈歌手为李星星写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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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很多人留言劝告:“快删了吧 , 这样的歌词 , 会对李星星造成二次伤害 。 ”
但他怎么舍得删掉“癫疯之作”呢?
不仅不删 , 还要做成MV发布出来 。
不仅发布出来 , 还要假惺惺地说:“写给李星星 , 希望所有噩梦都可以结束 。 ”
看过完整版歌词 , 网友再次气炸 。
因为歌词通篇用第一人称来臆测受害者的心理活动 , 描写大量细节 , 还原性侵场景 , 甚至用“不干净了”“浑身发臭”等词汇描写受害后的心境 。
就差没把当时的场景拍成小电影 , 喊受害者来看 。
如果说 , 不顾及受害者的感受 , 叫做“往别人的伤口撒盐” 。
那么 , 这位嘻哈歌手是特意在别人的伤口 , 架起了烧烤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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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弱势个体发声”和“吃人血馒头”的分界点在哪里呢?
我经常涉及到类似题材 , 一直坚持三个原则:
第一 , 坚决不冒用当事人的口吻 , 来描写遭受侵犯的心理路程 。
因为我不是她 , 我永远无法感同身受 。 无论轻描淡写 , 还是夸大其词 , 都是对她的冒犯 。
第二 , 只在“必要需求”下 , 讲述事情经过 。
所谓“必要需求” , 指的是读者需要了解的事情经过 , 而不是带着猎奇心态 , 故意进行吸引眼球的细节描写 。
第三 , 只引用当事人亲口讲述 , 且公开发表的内容 。
只有当事人亲自公开的内容 , 在我看来 , 才是真实可信 , 而且能够公开 , 愿意被别人知晓的 。
所以 , 经常有读者反映 , 说我写得含含糊糊 , 不够“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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