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法院」莫让维权变违法!佛山一女子大闹售楼处被判刑
相信大家在生活中或工作中 , 或多或少都会遇到一些纠纷 , 但如何正确维护自身权利 , 妥善解决纠纷也是一门技巧 。 以下这位女子就因一时冲动 , 故意毁坏他人财物 , 最终不但赔了钱还被判了刑 ,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快跟着禅法君一起来看看吧!
案情回顾:
2018年8月19日 , 罗某因购房纠纷问题 , 到佛山市禅城区一营销中心找销售人员理论 。 当天 , 因销售人员避而不见 , 罗某一怒之下遂拿起营销中心的折叠凳 , 毁坏该处的沙盘模型、擦鞋机、放伞架、楼盘奖项牌匾等物品 。
现场工作人员报警后 , 罗某在现场等候民警到场处理 。 经鉴定 , 上述被损坏的物品共价值人民币36082元 。 2019年4月23日 , 罗某向该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赔偿了人民币36082元 , 并取得该公司的谅解 。 同年8月22日 , 公诉机关以罗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向禅城法院提起公诉 。
法院判决:
禅城法院经审理认为 , 被告人罗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 , 共价值人民币36082元 , 数额较大 , 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 案发后 , 罗某明知他人报警仍在现场等候处理 , 且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 符合自首的条件 , 属于自首 , 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
本文插图
罗某已赔偿被害方的损失 , 取得被害方的谅解 , 且被害方对本案的发生存在一定过错 , 故依法又可对罗某酌情从轻处罚 。 鉴于罗某是初犯 , 确有悔罪表现 , 可对其宣告缓刑 。
最终禅城法院依法判决罗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 , 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 缓刑一年 。
禅法君寄语:
【「禅城法院」莫让维权变违法!佛山一女子大闹售楼处被判刑】故意毁坏财物 , 是指故意非法毁坏或损坏公私财物 , 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 。 本案中的罗某因购房纠纷问题与销售人员产生矛盾后 , 不是采用合理合法的手段沟通协商解决问题 , 而是故意毁坏营销中心内的沙盘模型等财物 , 且数额较大 , 达到刑罚标准 。 即使事后罗某如数赔付被害单位的损失 , 其仍然要为自己的行为负上法律责任 , 接受法律制裁 。
禅法君再次提醒大家 , 维权与违法仅一步之遥 , 切莫因一时之气 , 逞一时之快 , 否则最终只会得不偿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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