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政法』抚州一小伙网购3只陆龟当宠物,却因犯罪被判刑


小伙网购陆龟当宠物获刑

『江西政法』抚州一小伙网购3只陆龟当宠物,却因犯罪被判刑
本文插图
【『江西政法』抚州一小伙网购3只陆龟当宠物,却因犯罪被判刑】

新法制报讯 梁钰 采访人员徐明报道:邓某做梦都没想到 , 自己会因个人爱好触犯刑法 。 近日 , 抚州临川法院以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 判处被告人邓某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 , 缓刑2年 , 并处罚金4万元 。
邓某自幼喜欢饲养龟类动物 。 2018年10月 , 邓某网购了三只陆龟饲养 。 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邓某所购买的三只陆龟均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 。
法院审理认为 , 邓某某通过网络非法购买三只陆龟饲养 , 其行已经构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 应予以惩处 。
法官提醒 , 公民应谨慎购买另类宠物 , 购买前务必要了解清楚是否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上的动物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