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场监管将开展塑料袋监督检查 集贸市场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袋
4月15日 ,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表示 , 为配合5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 按照相关法规要求 ,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将依法开展对北京市塑料袋生产企业以及商场、超市、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监督检查 , 严格塑料袋监督管理 。 北青报采访人员注意到 , 严禁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袋 , 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袋等行为都在监督检查的范围之内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介绍了本市商品零售场所涉及塑料袋使用和销售的具体要求 。 禁止在本市生产、销售超薄塑料袋 。 禁止生产、销售和在经营中使用厚度在0.025毫米以下(含0.025毫米)的塑料袋 。
商业企业和生活消费品、生产资料市场中的经营者在经营中使用的塑料袋必须印有本企业或者所在市场的名称 。
市场开办单位应当加强对市场内的经营者销售和使用塑料袋情况的监督检查 , 并指定柜台或者摊位集中向市场内的其他经营者出售合格的塑料袋 。 非指定的柜台或者摊位不得擅自向市场内的其他经营者出售塑料袋 。
商品零售场所应向依法设立的塑料购物袋生产厂家、批发商或进口商采购塑料购物袋 , 并索取相关证照 , 建立塑料购物袋购销台账 , 以备查验 。
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袋 , 应当依法明码标价 。 商品零售场所应当在销售凭证上单独列示消费者购买塑料购物袋的数量、单价和款项 。 以出租摊位形式经营的集贸市场对消费者开具销售凭证确有困难的除外 。
商品零售场所可自主制定塑料购物袋价格 , 但有四种情况不得出现:低于经营成本销售塑料购物袋;不标明价格或不按规定的内容方式标明价格销售塑料购物袋;采取打折或其他方式不按标示的价格向消费者销售塑料购物袋;向消费者无偿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 。
【北京市场监管将开展塑料袋监督检查 集贸市场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袋】文/北京青年报采访人员 王薇
推荐阅读
- “北京健康宝”一码通行 京津冀实行健康状态互认
- ▲重磅!北京发布做好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通告
- 重磅!北京发布做好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通告
- 黑龙江省1例境外输入确诊病例系乌苏里斯克“中国大市场”华商 中国驻符拉迪沃斯托克总领事馆提醒中国公民加强个人防范
- 开向■具惠善公开向安宰贤道歉 这是什么迷惑操作?
- 『关注』北京大兴一老人落水河中漂流,消防员飞奔两公里跳河救人
- 「集中隔离」北京:集中隔离解除后建议继续居家观察7天
- 『到岗率』北京:不再要求人员密集企业员工到岗率不超50%
- 『新冠肺炎』北京:网吧剧院等室内场所等暂缓复工
- 北京发布会:顺义已实现确诊、疑似、本地住院病例“三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