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经济新闻」深交所:暴风集团冯鑫存违规行为 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讯 深圳证券交易所官网今日发布《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称 , 经查明 , 冯鑫在作为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代董事会秘书期间 , 存在涉嫌违反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2条、第3.1.5条和第3.2.2条规定的行为 。 根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6.3条和16.4条的规定 , 本所拟对其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
公告称 , 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 , 本所现以公告形式向你告知拟作出纪律处分的相关事宜 。 请你自公告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到本所领取《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 , 逾期未领取的 , 上述期限届满即视为送达 , 本所将按照相关规定作出正式处分决定 。
根据本所《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的规定 , 你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 如你对前述拟作出的纪律处分有异议 , 应当于《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向本所提交书面陈述与申辩 , 并提供相关证据 。 逾期未提交的 , 视为放弃陈述与申辩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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