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葡萄#《网络游戏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指引》重点内容解读


#游戏葡萄#《网络游戏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指引》重点内容解读
文章图片
《指引》都说了什么?
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网络游戏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指引》(下称《指引》) , 在游戏业内引起巨大的反响 。 以下是诺诚律师对于该《指引》重点内容的解读 。
一、《指引》的原则
1.重点保护游戏原创性
《指引》将“保护创造和运用”单独强调 , 表明该《指引》保护电子游戏促进原创游戏开发的目的 。
2.贴近实际 , 抄袭成本可能将进一步提高
《指引》在指导原则部分提出审理电子游戏案件要“参考行业规范和商业惯例” 。 这一要求在显然更加符合保护电子游戏原创者的需求 。
如在侵权案件中确定侵权损害赔偿 , 长期以来 , 行业与法律界的脱钩 , 大部分电子游戏侵权案件的判赔额度并不高 , 只有几个知名案件的判赔额能突破百万 。 但对于电子游戏行业来说 , 仅仅几十万甚至几万的判赔额远远不能弥补其开发、运营投入以及所遭受到的损害 。
二、法律保护措施
1.游戏整体保护成为主流
《指引》明确电子游戏的元素符合著作权法上的独创性的能够按照美术作品等类型受到保护 。 同时 , 电子游戏的连续画面符合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构成要件的 , 应予保护 , 《指引》在确定电子游戏的连续画面可以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原则后 , 还提出了具体的判断方法 。
(1)是否具有独创性;
(2)是否可借助技术设备复制;
(3)是否由有伴音或无伴音的连续动态画面构成;
(4)因人机互动而呈现在游戏画面中的视听表达是否属于游戏预设范围 。
这意味着未来在司法实践中 , 法院判断电子游戏的整体画面是否应当受保护 , 受保护的具体范围判断时有了一个具体的可以参考的标准 。 诺诚律师也注意到 , 《指引》并没有认可类电作品必须是“类似于摄制电影的技术手段摄制”的规定 , 而是以连续画面的表现形式来规定电子游戏画面的整体作品属性 。 这无疑是一种进步 。
2.抄袭的认定标准更具体
《指引》提出了具体的游戏整体实质性相似的判断方法 。 游戏整体对比内容包括:整体视听效果、故事情节、相关设定的特定体系架构、特殊画面的细节设计 。 同时还要审查相似游戏设计在游戏中的比例、重要程度以及设计原因 。
3.停运禁令的申请标准明确
《指引》对诉前保全的规定也体现出了贴近游戏行业的指导原则 。 众所周知 , 网络游戏的生命周期短、传播速度快、传播范围广、玩家对游戏的黏着度高 , 而在诉讼过程中被诉侵权行为具有持续性 , 如果不及时采取行为保全措施 , 将会给权利人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 。
《指引》根据长期以来的司法实践经验从经济性、担保比例、保全措施、基础事实审查等方面明确了具体诉前保全措施的实施 。
三、法律责任
1.游戏渠道的平台责任
《指引》重申了避风港原则 。 一般情况下 , 平台在接到明确的通知后及时必要措施的 , 不承担民事责任 。 但如果没有及时采取必要措施 , 或“明知/应知”侵权行为存在的 ,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指引》对于“明知/应知”也提供了明确具体的判断方式 。
(1)侵权事实是否明显;
(2)被告是否对被诉侵权信息进行选择、编辑、修改和推荐;
(3)被告是否从服务对象侵权行为中直接获得经济利益;
(4)被告管理信息的能力以及是否采取了预防侵权的合理措施;
(5)原告是否发出了准确表述侵权行为或足以定位侵权信息的合格通知;
2.抄袭的违法成本将进一步提高
《指引》规定了在电子游戏案件中的“证据披露和举证妨碍规则” 。 明确第三方如充值渠道、运营平台等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法院的举证要求 。 同时对于侵权方应当掌握与案件损害赔偿相关的证据 , 经法院责令提交而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相应证据 , 构成举证妨碍的 , 可根据原告的主张和提交的证据确定赔偿数额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