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起,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扩大到所有综合保税区!


中新经纬客户端4月14日电 据财政部网站14日消息 , 自2020年4月15日起 , 将《财政部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的通知》(财关税〔2016〕40号)规定的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 , 扩大到所有综合保税区 。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曾发布扩大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的公告 , 于同年9月1日起执行 。
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是指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加工并经“二线”内销的货物 , 根据企业申请 , 按其对应进口料件或按实际报验状态征收关税 , 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照章征收 。 企业选择按进口料件征收关税时 , 应一并补征关税税款缓税利息 。
[]15日起,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扩大到所有综合保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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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网站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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