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关于印发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防控技术指南的通知(12)


12.教职员工或学生中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学校应当立即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管理 。
13.由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教职员工或学生的家长进行联系,掌握其健康状况 。
14.当发现新冠肺炎病例时,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消毒和清洗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
二十八、大专院校
1.开学前应做好口罩、消毒剂、非接触式温度计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培训 。
2.对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的人员,须及时就医排查 。
3.在学校入口处对教职员工、学生和外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体温异常者禁止进入 。
4.加强教室、图书馆、宿舍等重点区域通风换气 。每天2-3次,每次20-30分钟 。如使用集中空调,保证空调运行正常,加大新风量,全空气系统关闭回风 。
5.增加对宿舍、食堂、澡堂、洗衣房、公共活动区等环境和门把手、楼梯扶手等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频次 。
6.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重复使用的餐(饮)具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 。
7.建议错峰用餐,自带餐具 。
8.避免举办群体性或聚集性活动,如培训班、运动会等 。教职员工、学生减少外出 。
9.校园垃圾“日产日清”,对垃圾点每日进行消毒 。
10.在封闭、人员密集或与他人近距离接触(小于等于1米)时教职员工和学生应佩戴口罩,加强手卫生,随身携带速干手消毒剂或消毒湿巾 。
11.加强教职员工和学生防控知识培训,开展心理健康援助和疏导 。
12.教职员工或学生中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学校应当立即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管理 。
13.由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教职员工或学生的家长进行联系,掌握其健康状况 。
14.设立应急区域 。教职员工或学生出现发热等症状时,立即在应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并及时就医 。
15.当发现新冠肺炎病例时,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消毒和清洗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
二十九、养老机构
(一)低风险地区 。
1.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设置应急处置区域,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培训 。
2.建立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老年人及员工健康状况进行监测,身体不适时应及时就医 。
3.对进入养老院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正常且无发热、咳嗽、流涕、腹泻等疑似症状的方可进入,并做好出入登记 。
4.加强办公区域和室内公共活动区域通风换气 。如使用集中空调,保证空调运行正常,加大新风量,全空气系统关闭回风 。
5.加强老年人居室通风换气,气温适宜时首选自然通风,分体式空调使用期间需定期清洗消毒 。
6.加强办公区域、食堂、室内公共活动区域等清洁消毒 。
7.保持养老院内环境清洁卫生,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清运过程中应采用密闭化运输 。
8.公共卫生间应干净整洁,配备洗手设施和洗手液 。
9.控制探访人员数量、活动区域和探访频次,对探访人员进行实名登记 。
10.完善健康档案,加强对老年人原有疾病及症状监测,提前规划好就诊医院、时间、乘坐车辆、出行路线、陪同人员、检查项目等 。
11.工作人员应佩戴口罩,加强手卫生,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或肘臂遮挡口鼻 。
12.老年人在居室内不需要佩戴口罩 。在户外活动时应随身备用口罩,与其他人近距离接触(小于等于1米)时及时佩戴 。
13.当发现新冠肺炎病例时,应当及时送定点诊疗机构救治,并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养老机构内部进行消毒和清洗处理,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隔离观察 。
(二)中、高风险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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