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检察」“零口供”毒贩当庭服判


【「蚌埠检察」“零口供”毒贩当庭服判】
「蚌埠检察」“零口供”毒贩当庭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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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访人员郭树合通讯员袁榕)近日 ,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检察院在办理“零口供”被告人吕某贩卖毒品罪一案中 , 提前介入引导侦查 , 及时通过GPS定位系统和交通大数据平台调取关键证据 , 并依法追漏相关贩毒事实 。 近日 , 黄岛区法院以被告人吕某犯贩卖毒品罪 , 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 。
吕某曾因贩卖毒品罪于2012年、2017年被判处刑罚 , 2018年刑满释放后 , 他不知悔改 , 重操旧业 。 2018年8月18日至10月30日期间 , 张某(另案处理)受他人所托 , 多次驾驶出租车载王某(另案处理)至吕某家附近 , 再由王某至吕某家中购买冰毒 。 综上 , 吕某贩卖毒品11次 , 共计5.5克 , 在其住处查获毒品6.71克 , 合计12.21克 。
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 , 50多岁的吕某系毒品再犯 , 反侦查能力较强 , 一直处于“零口供”状态 。 为此 , 检察官仔细查阅卷宗 , 引导侦查机关补充完善证人辨认地点 , 并通过GPS定位系统对吕某家进行交互定位 , 确认两名证人所描述的位置均为吕某家附近 。 同时 , 通过交通大数据平台 , 及时调取了案发时涉案出租车的GPS行驶轨迹 , 并根据该行驶轨迹印证了购毒、送毒的行驶路线 , 在购毒下线未到案的情况下 , 依法追漏了一笔贩毒事实 , 并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 , 在被告人吕某“零口供”情况下依法提起公诉 。
最终法院全部采纳检察机关指控并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被告人吕某当庭表示服从判决 , 不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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