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对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所在楼栋实行14天全封闭管理

采访人员从哈尔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 , 根据最新疫情变化 , 哈尔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六项措施 , 进一步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有关疫情防控工作 , 有效提升防疫工作水平 。
一、持续强化输入管理
【哈尔滨:对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所在楼栋实行14天全封闭管理】1、严把前端关口 , 与边检、海关、航空、铁路等部门建立情报互通机制 , 精准掌握境外和国内疫情重点地区到哈人员信息 。 在机场、铁路集中力量设立前端卡口 , 对国际航班入境人员就地实施14天医学隔离观察;对国内航班和火车站、公路客运站落地人员 , 按照测温、扫码、登记和尖兵核查身份、轨迹信息等流程 , 切实做好各项核查工作 , 有效落实集中或居家医学隔离措施 , 确保所有入哈重点人员全掌控、不漏管 。
2、对境外入哈、国内疫情重点地区入哈人员 , 一律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IgM和IgG)检测”的管控措施 , 做到凡进必检、不漏一人、万无一失 。
3、国内疫情重点地区解除通道管控的第一个14天内进入我市人员要实行14天隔离医学观察 , 原则上实行集中隔离 , 确有特殊情况的 , 经严格评估后 , 可居家隔离 , 并全部进行核酸检测 。 第一个14天结束后 , 视疫情变化再作调整 。 如国家出台新的政策 , 按国家政策执行 。
二、持续强化入门管理
1、充实基层工作力量 , 强化社区(村屯)包保 , 进一步发挥社区(村屯)干部、网格长、楼长、单元长“守门员”作用 , 切实守好社区门、村屯门、企业门 , 入门必须测温、扫龙江健康码、戴口罩 。 要发挥社区(村屯)基层首创精神 , 因地制宜 , 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做好开放式老旧小区管控工作 , 尽快适应由封闭式管理向流动式管理方式转变 。
2、对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所在楼栋单元 , 实行为期14天(自封闭之日计算)的全封闭管理 。 在其住处显著位置设立标识牌 , 设置警戒线 , 严禁人员出入 , 被封控人员生活必需品由所在村或社区按有关规定保障 。 对居住居民全部进行“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IgM和IgG)检测” 。
3、各地、各部门要利用各种渠道 , 向哈籍境外人员宣讲政策 , 组织引导境外和国内疫情重点地区来哈人员先行申报有关情况 , 入哈后主动向单位或社区申报登记 。 宾馆、酒店等外来人员入住场所要加强监管 , 建立登记报告制度 , 所在区县(市)、公安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和日常管控 , 督促宾馆、酒店做好相关报告工作 , 坚决守住最后一公里 。 各区县(市)、街道(乡镇)、社区(村屯)和入哈人员所属单位要落实属地责任 , 对不报、瞒报、迟报和不如实上报的 , 要追究相关外来人员和所属地区及单位责任 。 同时 , 规范群众举报制度 , 统一全市举报奖励标准 , 凡举报查证属实的、未曾登记掌握的 , 每人给予奖励2000元 , 并为其保密 。 同一情形被多人举报 , 奖励最先举报者 。
三、持续强化医院和药店管理
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预检分诊制度 , 特别是发热门诊要发挥其及时发现的“哨点”作用 , 第一时间对可疑病例进行收治隔离 , 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 切断流向社会的传染途径 , 对拒诊等失职渎职的要追究责任、严厉查处 。
2、严格落实医疗机构防护措施 , 加强医院防护流程管理 , 科学合理分诊、分流就医人员和护理人员 , 避免出现人员聚集 , 做好医务人员防护 , 坚决防止出现院内医务人员和住院患者交叉感染 。
3、所有药店对前来购买退烧药、止咳药、抗病毒药的人员 , 继续实行原登记制度 。
按照应收尽收、应治尽治的原则 , 围绕提高收治率和治愈率、降低感染率和病亡率 , 加强科研攻关 , 科学制定诊疗方案 , 集中优势医疗资源和技术力量 , 做好患者救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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