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网]股票质押又一雷?招商资管代客讨债4亿

外汇天眼APP讯:股票质押风险不止针对于券商自营资金 , 近期多起爆雷事件把人们的目光引向了定向资管 。 4月8日 , 招商资管代表旗下资管计划追讨4.09亿元欠款的消息 , 引起了业内关注 , 但这已不是招商资管“质融宝”系列定向资管计划的首次踩雷 。 与此同时 , 西南证券也在2月接连发布两起诉讼进展 , 案由同样是代资管计划追讨股票质押违约资金 。
[中金网]股票质押又一雷?招商资管代客讨债4亿
文章图片
据了解 , 对于此类以股票质押回购为主要内容的资管计划 , 券商虽然担任管理人角色 , 但通常严格遵照委托人指令 , 一旦发生违约 , 相关结果也由委托人实际承受 。 但不论如何 , 在股票质押风险尚未充分释放的当下 , 市场仍应保持对相关违约风险的高度警惕 。
4亿元股质违约仲裁
近日 , 招商证券全资子公司招商资管收到杭州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受理通知书》 , 事涉招商资管质融宝13号股票质押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简称“质融宝13号”) 。
回顾2017年8月 , 招商资管(代表资管计划)根据资管计划委托人的指令 , 与林某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 向其融出资金人民币5亿元(截至目前剩余未偿还融资本金4.09亿元) , 担保人为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粤泰控股”)和杨某 。
2018年5月 , 该交易的履约保障比例低于最低线 , 而林某未能完成补充质押等措施使履约保障比例高于最低线 , 亦未提前购回 , 并自2019年第二季度起未按照协议约定支付当期利息 , 构成违约 。 粤泰控股与杨某也未履行任何担保责任 。
为此 , 招商资管(代表资管计划)根据委托人书面通知 , 向杭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 请求依法裁决:
1、林某向招商资管(代表资管计划)偿付剩余融资本金4.09亿元 , 支付利息、罚息及违约金并承担本案仲裁费、财产保全费;
2、粤泰控股与杨某对上述请求下林某所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招商资管(代表资管计划)在上述债权范围内对林某持有并质押的3937万股“河钢资源”股票以及后续产生的无需支付对价的送股、转增股份、现金红利享有优先受偿权 。
根据“河钢资源”4月10日收盘价计算 , 目前相关抵押物市值约4.67亿元 , 预计可以覆盖仲裁提出的本金偿付及相关赔偿 。
招商证券也强调 , 根据相关合同约定 , 招商资管作为资管计划管理人 , 按照委托人的指令进行相关操作 , 不承担相关风险及损失 , 本案所涉及交易损益及仲裁结果最终由资管计划委托人承担 。 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 , 财务状况稳健 , 上述仲裁对公司业务经营及偿债能力无重大影响 。
近期还有3起类似案例
需要注意的是 , 早在去年11月 , 招商资管就曾因类似原因 , 代表招商资管质融宝(58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简称“质融宝58号”)的管理人 , 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二审诉讼 。 从名称也可以看出 , 两只资管计划同属于“质融宝”系列 , 涉及的业务内容也比较相似 。
【[中金网]股票质押又一雷?招商资管代客讨债4亿】据介绍 , 由于质押人钟某到期未能按协议约定回购股票 , 招商资管此前(代表资管计划)向法院提起诉讼 , 请求判令钟某返还融资款本金7666万元并偿还利息、违约金、受理费用、财产保全费等所有诉讼费用;判令招商资管(代表资管计划)对钟某所持有的1265万股“金一文化”股票享有质押权利 , 并对处置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
由于对一审判决中关于违约金等事项的认定存在异议 , 招商证券又在2019年年底提起二审诉讼 , 目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决定受理该案件 。
与此同时 , 西南证券也在今年2月接连发布两起诉讼进展 , 同样也是代表资管计划追讨股质违约赔偿 。
2月12日 , 西南证券公告称 , 近日收到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 确认对新光控股享有本金8亿元 , 利息4722.67万元 , 违约金8246万元 , 合计9.3亿元的债权;律师费债权70万元;并在上述债权范围内对新光控股质押的1.75亿股“新光圆成”处置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
此前在2018年11月 , 西南证券作为“西南证券鑫沅质押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该)管理人 , 按照该资管计划委托人指令 , 代表该资管计划提起诉讼 , 申请新光控股就“新光圆成”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承担违约责任 。
而到了2月29日 , 西南证券又披露 , 公司作为“西南证券鹏瑞3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 , 按照该资管计划委托人指令 , 于1月15日代表该资管计划申请实现担保物权 , 申请北京北大未名生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就5720.4万股“未名医药”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承担违约责任 , 优先偿付相关本息及违约金等合计9.87亿元(暂计) 。 目前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已决定立案受理 。
券商收缩定向资管规模
可以发现 , 前述4只资管计划全部属于定向资管计划 , 也即是券商与单一客户签订定向资产管理合同 , 并为其提供资产管理服务的一种业务 。 事实上 , 在资管新规的影响下 , 不少券商都在近两年对定向资管规模进行了压降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