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 面向市民公开征求意见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 面向市民公开征求意见】再来关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由青岛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班组织制定的《青岛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工作导则(征求意见稿)》,昨天面向市民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导则》从实施总则、分类标准、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方式选择和相关要求等制定五章26条内容 。
根据《导则》青岛将实施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制度,居民要在约定时间、约定地点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于收集容器 。其中,新建居民小区原则上实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现有的居民小区按照“条件成熟一个、实施一个”的原则,逐步推行 。
《导则》规定,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方式、投放点数量和位置、投放时间等应根据居民小区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与居民共同商定后再组织实施 。居民小区应根据空间布局、道路通勤密度、投放点位的服务范围等因素合理确定投放点数量及位置,原则上每个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点服务200-300户居民家庭;大于5000人的独立居民小区宜配置1处具备生活垃圾分类功能的生活垃圾收集站 。在定时投放时间方面,应兼顾方便居民投放、日常管理和垃圾收运时间等因素,宜安排早、晚两个居民投放生活垃圾的高峰时间段作为集中投放时间,每日集中投放时长宜为3-4小时,如早6:30—8:30,晚18:30—20:00 。投放时间段和时长可根据季节变化、居民生活习惯以及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工作推进情况等适当调整、增减 。
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可采用设置大件垃圾集中收集日、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两种方式定时定点分类投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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