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普法」索要医疗事故保险费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来源:找法网
如果患者有购买医疗事故险的 , 那么如果患者发生医疗事故的话是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的 , 只是索要保险费需要准备一些相应的材料 。 一、索要医疗事故保险费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一)医疗给付金申请材料
由被保险人作为申请人填写并签名的《人身意外险给付申请书》 , 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
【「灵寿普法」索要医疗事故保险费需要准备哪些材料】1、保险单、被保险人清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
3、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材料;
4、医疗费发票、住院结算明细表、用药清单;
5、医院出具的门诊病历、诊断证明、出院证明、转院证明及相关检查报告;
6、根据保单约定或保险人根据情况而提出的其他材料 。 (二)残疾保险金申请
由被保险人作为申请人填写并签名的《人身意外险给付申请书》 , 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被保险人清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
3、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材料;
4、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残疾程度鉴定书;
5、根据保单约定或保险人根据情况而提出的其他材料 。 (三)身故保险金申请材料
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并签名的《人身意外险给付申请书》 , 并凭以下证明、资料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被保险人清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
3、反映受益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关系的证明;
4、公安部门、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确认被保险人意外身故性质、原因的证明;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5、如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 , 受益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6、根据保单约定或保险人根据情况而提出的其他材料 。

「灵寿普法」索要医疗事故保险费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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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索要医疗事故保险费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1、投保方在索赔时要带全所需的必要单证 。
索赔伤残案件时要带的单证有:保险单、伤残鉴定表、有关部门的证明;索赔死亡案件时要带:保险单、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等 。
2、索赔时效:
保险索赔必须在索赔时效内提出 , 超过时效 , 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不向保险人提出索赔 , 不提供必要单证 , 视为放弃权利 。 同时险种不同 , 时效也不同 。 如我国《保险法》第26条规定:人寿保险的索赔时效为5年;其他保险的索赔时效为2年 。 索赔时效应当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算起 。
需要说明的是 , 在投保时就要特别注意条款上关于索赔的事项 , 如有疑问 , 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或保险代理人咨询 。
3、诊治项目和药品 。 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 , 消费者的各项医疗费用 , 需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含公费)管理部门的规定 。 如投保费用型医疗保险 , 就诊时要提示医生自身的保险情况 。 对于在医疗机构发生的各项费用 , 除收据原件外 , 还要保存好所有费用的明细 , 保险公司在办理理赔时通常需要审核费用明细以确定是否属于保险责任 。
4、准备好必需的申请文件 。 包括给付申请书、保险单、最近一次缴费凭证、相关人员的身份证明、保险合同约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 三、医疗事故赔偿的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九条
医疗事故赔偿 , 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 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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