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场合被追杀时拉别人给自己挡刀子送死是正确的吗

= =实践中不可能认定紧急避险,学术讨论YY一下可以。1、紧急避险有个限度原则,是基!本!原!则!是紧急避险的根本!牺牲明显较小的利益保护明显更大的利益,没有谁的生命更重要。叫你不好好听刑法总则叫你不好好听刑法总则,我要去跟你的刑法老师告状了!肯定没有好好听他老人家讲女干部跟歹徒妹妹换位置睡的故事!2、紧急避险除了目的正当性,还有结果综合而言有利于社会的要求。拉别人挡刀目的不正当,给社会带来了极其严重的负面影响。叫你不好好听刑法总则叫你不好好听刑法总则,我要去跟你的刑法老师告状了!肯定没有记住他老人家叨念的在公众场合实施伤害/杀害行为其实更恶劣!3、紧急避险要求“别无他法”了,“只有这一条路”了。有力气突破重围拉个人垫背没力气反抗?你要怎么跟法官解释?更何况是公众场合呐!如果是人家挥过来一刀,你机智灵敏地闪开了,结果伤到了后面发呆的路人,我觉得这个有讨论余地。紧急避险就应该是严格严格再严格适用的。如果有人认为一旦这个问题能够被论证为,拉别人替自己死的人目的正当,该行为受法律保护,不需要负责任,就可以遏制路人冷漠的现象。我只能说你太天真了,这么搞的后果就是大家会自动往后退三大步,给歹徒留下足够施展的作案空间,除非个别艺高人胆大的真英雄,不然是不会有人傻到靠近受害者,给受害者拉自己垫背的机会的。@乔二 说涉嫌构成故意伤害/杀人是有道理的,且不论嫌疑人在气恼中故意把别人弄死的“直接故意”,最不济也是“间接故意”,别人死不死对他来说无所谓不在乎,死也可以不死也可以,反正自己没死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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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几位够可笑的,紧急避险的对象怎么能是人呢?窃以为,避险者构成故意伤害(杀人)罪,但有减轻情节。
■网友的回复
前提的你得跑得过其他人哎,不然你怎么抓住他们?然而换个角度,既然你跑的比别人还快,还有什么必要去费费力去拉别人呢,自己跑不就成了.问题不存在呀.
■网友的回复
这句话问题就像,一个人要饿死了,他去超市偷了一个面包一样。虽然我的比喻不恰当,因为一方面是生命,一方面是面包,好似没有可比性。但是从人性上可以去理解就是,面对生命威胁只会选择将自己的威胁降至最低,忽略了对他人的影响,这是本性,但是道德是属于自己意识上的范畴,换句话来说,道德最大的作用只能约束自己,当然如果他的本性影响了他人,并造成恶劣影响,那么其他人可对他的行为进行谴责,这是道德范畴,但是对当事人来说,若他自身没有来自自身道德的感受,那么别人对他的谴责将不会起太大的作用。不知道是否能理解。
■网友的回复
构成紧急避险,至于刑事责任应由杀人者承担。但从道德上来说,行为欠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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