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后是不是有必要做“第二诊疗意见”

不是两领域的业内人士,个人观念不差钱的话可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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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在被诊断弥患严重的病症,尤其是可致命的癌症时,寻求独立而客观性的第二医疗意见是极其重要的。癌症患者越是关心和了解自己所患的疾病,选择最适当的治疗,就会有更大的康复机会。癌症现在比以往任何时候可治疗性都更高,同时也有更多的治疗方法可供选择。第二医疗意见将帮助患者了解这些关键选项,并作出明智的决定,这亦是患者对自己宝贵的生命应有的责任。避免因误诊可能引发医疗失误的事故,患者在开始接受治疗之前,寻求第二医疗意见是十分重要的!此亦对医生本身的专业地位提供了一份保障,何况第二医疗意见同时提出的治疗建议,对主治医生具有比对和参考的宝贵价值。所以,一位聪明的医生应该欢迎甚至鼓励患者寻求第二医疗意见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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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有必要,我们古人就说,兼听则明第二医疗意见服务Medical Second Opinion是在个人罹患疾病或遭受意外伤害并已经获得诊断(也就是第一医疗意见)的基础上,咨询遍布世界各地的顶尖级医疗机构所组成的咨询网络,向您提供专业书面医疗建议。主要针对危及生命或改变生命状态的疾病,如癌症、良性肿瘤、先天性心脏疾病等。
可以为患者提供更多的治疗选择
第二医疗意见由具规模的著名医院放Primary Diagnosis射科和病理科部门接受远地的医疗机构(包括医院、诊所、医学影像中心、体检中心等)的委托,由放射科的专科(Subspecialty)医生或病理科的病理专家根据远地医疗机构提供的医学影像或组织样本(显微镜玻片、视频影像、或数字影像)及原诊病历报告,作出客观的分析和第二次诊断,并由该专科医生或病理专家签署发出诊断报告和治疗建议。
【重大疾病后是不是有必要做“第二诊疗意见”】 第二医疗意见并非原诊(Primary Diagnosis)服务,而是在患者经过原诊获得结果后作参考用的专业意见。患者和患者的主治医生可以根据这份第二医疗意见报告考虑原诊属于正确(确诊)或错误(误诊),从而决定是否或如何进行适当的治疗和护理。
当一位患者在原诊后获知弥患较严重的病症(例如肺癌、肝癌、胃癌、心脑血管病或肾病等),在开始进行恰当的疗程或手术前,第二医疗意见其实是患者和患者的主治医生必须采取的一项步骤,亦是对患者宝贵的生命应有的责任。
对患者的价值患者在确诊弥患严重的病症,往往不知所措,在这个困难的时刻,患者与家人面临的最大挑战,就是不知如何对主治医生提出的治疗方案进行评估和回应。事情实在来得太突然、听不懂医学名词、不完全了解治疗的成效和治疗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也不敢对医生的专业诊断提出质疑。在这个时候,面对必须作出治疗的决定,患者寻求第二医疗意见是极其必要的。
可以挽救生命:虽然大部分『第二医疗意见』可能不会改变之前的诊断结果,但它却是提早发现误诊的唯一方法;还能透过专家独立客观的建议采用不同的治疗方法,增加生存机会。
可以提供更多的治疗选择:越来越多的诊治方法都源于新科技的迅速发展和医学知识的不断推陈出新,单独个别 医生要想全面了解最新的医疗资讯后而做出最正确的诊断和最先进的治疗是很难的。多一个意见,就多一个机会。『第二医疗意见』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治疗程序甚至不可逆转的手术,并结合快速的医疗技术发展而提供更多的选择。
可以确认正确的诊断结果:平和稳定的心境是治病的良方。当『第二医疗意见』肯定了初次的诊断结果,您便可
以更安心地接受现行的治疗以达到最佳的治疗效果。
患者自第二医疗意见获得的价值,主要包括两项:
1、由著名医院的专科小组提供的第二医疗意见服务,是根椐患者在原诊医院的多项不同的专科诊断报告和检测数椐,进行整体分析和作出结论,其全面性和客观性对患者来说是极具价值的。
2、第二医疗意见的专科小组同时亦会在报告中提出一个或多个治疗方案,以供主治医生和患者与原诊报告作比对和参考。患者在获得第二医疗意见的报告后,应该咨询原诊医院的主治医生,然后作出理性的决定,以平静和积极的心态接受治疗。
对医生的价值当确诊的患者以焦虑的口吻提出有关诊断的疑问或第二医疗意见的要求时,许多医生会觉得受到伤害,认为患者不认同自己的诊断结果,而尝试寻找更好的医生代替。这是一个十分错误的想法,医生应同样会担心误诊,和因误诊而对患者进行的不必要治疗可能产生的后果。
其实引起误诊的原因很多,源头可能来自多个不同的环节,例如诊断用的医学仪器、个别技术员的人为错误、医检数据(例如医学影像、病理组织样品、血液样品)的处理方法等等。作为一位前线医护人员的医生,对医院内不同部门的检测不会出错是无法保证的。
避免因误诊可能引发医疗失误的事故,患者在开始接受治疗之前,寻求第二医疗意见是十分重要的,此亦对医生本身的专业地位提供了一份保障,何况第二医疗意见同时提出的治疗建议,对主治医生具有比对和参考的价值。所以,一位聪明的医生应该欢迎甚至鼓励患者寻求第二医疗意见的服务。
对机构的价值医保公司和医院之间的合作关系建立在客户的保单上,投保客户(亦即医院的患者)接受医院提供的医疗服务,但由医保公司付费。在这方面医保公司和医院之间的立场是不一致的:医院欢迎患者使用更多的服务,从而令医院获得较大的收入;相反地,医保公司当然不愿意因客户使用更多的医疗服务而承担较大的开支。
但奇怪的是,美国的医保计划反而要求投保客户在被确诊弥患较严重的疾病(例如癌症、心脑血管病或肾病等)而需要进行复杂的疗程时,必须经过第二医疗意见的客观诊断。表面看来医保公司竟然自愿承担这项额外的医疗费用,其实真正的原因是:由第二医疗意见检测出属误诊的个案,让医保公司因而节省的庞大治疗费用(包括高昂的手术费),远较支付其他所有客户第二医疗意见服务的费用为高。
另一方面,客观性的第二医疗意见,可以令原诊医院避免因误诊或医疗失误而必须面对的法律诉讼和赔偿,而偏低的失误率亦会令医院在业界的地位提升。
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医院
一份由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医院(The Johns Hopkins Medical Institutions)发表的临床研究报告指出,用于癌症患者的第二医疗意见病理诊断发现,6,171个患者个案中,86人属误诊(误差率为1.4%),其中20个患者良性肿瘤误诊为恶性肿瘤,可惜患者大概已经接受不必要的放疗、化疗等癌症疗程了。其他误诊个案亦可能因为采用不适当的疗程而错过治疗的黄金时间。研究报告在结论中强调,原诊的病理样本应该在治疗开始前再进行客观检测(即第二医疗意见诊断)的步骤。
1.4%的误差率对许多事例而言可算是不错的,但在医疗诊断上演译成每1000名患者中有14人属误诊,这个结果无论对患者、主治医生、或医疗机构(主治医院和医保公司)肯定是不能接受的。
附注:由美国媒体「U.S.News \u0026amp; World Report LP」每年选出全美最优质医院荣誉榜(Honor Roll)中,约翰霍普金斯医院连续21年排名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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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想问的是不是在多花钱的前提下有没有必要额外购买二次诊疗服务?其实还是有必要的,特别是在发生重疾后,符合病人有病乱投医的心理.客观上说,国内的医疗资源分配不均也促成了这项服务的应运而生.但该服务都是保险公司打包采购的,市场上也可以买到类似服务的单品,所以要看一下打包价格后的费用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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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诊疗,甚至是第三次诊疗都是有必要的,特别是重大疾病的治疗周期都不短,就癌症来说,不同的手段检查同一个地方,出来的结果也许是不同的。因为初次诊断错误可能挺高的,但是2次诊断出问题出错的可能就小很多。目前国内的病人可以直接把数据发给二次诊疗的机构处理。有的需要病变组织的切片什么的。可以减少人为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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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有必要
前面已经有几位知友回答的非常好了,在此我想再说两个案例(不是我亲身经历,一个是听其他伙伴分享的,另一个是家里亲戚聊天偶然提起)
第一个(小伙伴分享的):有一位女性客户,国内确诊为乳腺癌,具体的程度记不太清楚了,印象最深的是比较权威的机构给出的治疗意见是双侧切除,客户比较年轻,不到35岁,购买了海外医疗,想出国做手术,保险公司安排二次诊疗,国际专家会诊以后,表示,是另一种乳腺疾病,可以采取保守治疗,不必切除,我恍惚的记得应该是安排去日本了。
第二个(某天晚上跟家里亲戚聊天说到的一个案例):一个大学教授,国内确诊的恶性肿瘤,说是活不过半年,学校挺重视这位教授的,就送出国治疗了,现在活了好几年了,依然活跃在学校的讲台上。
做为保险经纪人,我描述的这两个案例其实并不好,因为时间太久,当时也并没有特意去记,所以很多时候都只是模糊记得的一些给我触动比较大的情节。
但是,举这两个例子并不是说国内医疗水平不行,相反国内医疗水平进步的速度已经非常迅猛了,不过,如果可以附加这样的保险服务,多听听其他专家的治疗意见还是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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