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的刑量是根据啥定的

没有特别研究过,但考虑到旧五刑到新刑罚之间的过度是来自于法的移植,你可以去看看大清新刑律跟今天的刑罚之间有没有继承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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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刑法已经就各种犯罪规定了量刑区间,比如盗窃罪,数额较大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巨大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其次,最高人民法院就各种量刑情节出具了《关于常见犯罪呢量刑指导意见》。这个指导意见很牛,把各级法官在判决量刑时从轻,加重的幅度控制的很精确,如规定“一般立功的,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再次,各个省的高级人民法院进一步下发本省的量刑指导意见,实际上就是把最高的量刑指导意见进一步精确。有了这个量刑的根据后,法官自己的裁量权实际上已经很小了,只能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套用量刑指导意见,最后根据个人好恶,确定刑期。这就是中国刑事法官量刑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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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差不多有:1.社会危害性(刑罚的惩治目的),2.社会影响(刑罚的安抚、预防目的)具体可以参考的标准有:外国的量刑状况、中国法已有的实践情况。
■网友的回复
刑法、刑事司法解释,都涉及对量刑幅度的规定,甚至有的地方法院还颁布了更详细的所谓《刑罚指导意见》对量刑的具体情况都进行了相应的规定,这些都是刑罚裁量的依据,再剩下的依靠的就是审判人员的经验,即所谓自由裁量,可以在裁量空间内根据经验酌定,一般是从这几个方面考虑:动机、手段、时间和地点、对象、损害结果、犯罪分子的一贯表现、案后态度……(可详见刑法总论“酌定情节”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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