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网@警探号|时隔三年再被查 二次酒驾本被销

【北青网@警探号|时隔三年再被查 二次酒驾本被销】
司机杨某某怎么也没想到 , 自己心存侥幸酒后驾车再次被查 , 而且都折在了同一地点、同一位警官手上 。

北青网@警探号|时隔三年再被查 二次酒驾本被销
本文插图

4月7日22时 , 北京通州交通支队潞河大队民警在通州区物资学院路口开展夜查工作 , 当检查到一名司机时 , 车窗内散发出的明显酒精味透露了司机酒后驾车的端倪 。 民警将司机杨某某带到警车内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 , 其酒精含量数值为67mg/100ml 。
当民警核对这名司机的驾驶本和个人信息时 , 总觉得有点眼熟 。 经过网上信息比对 , 还真证实了这一点 。 原来在2017年1月杨某某在同一夜查地点也是因为酒后驾车被处罚过 , 而当时的执勤交警也同样是今天查获他的魏警官 。 杨某某称 , 今晚和朋友在饭馆吃晚饭时喝了二两白酒 , 觉得饭馆离家近 , 就心存侥幸自己开车回家 , 结果又被魏警官当场查获 。

北青网@警探号|时隔三年再被查 二次酒驾本被销
本文插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 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 , 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 , 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 处10日以下拘留 , 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杨某某因二次酒驾 , 公安交管管理部门将依法吊销其驾驶证 , 处罚款2000元 , 并拘留10天 。
通讯员 庄焱
文/北京青年报采访人员 赵加琪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