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食』农业农村部起草《目录》公开征求意见 狗肉或将被禁食( 二 )


2017年4月11日,台湾明确规定,贩卖、购买、食用或持有狗、猫的屠体、内脏或含有其成分的食品,可判罚5万至25万元(新台币,约1-5.4万人民币),并得公布其姓名、照片及违法事实 。
半岛新闻综合整理,素材来源:北京青年报、南方都市报、红网、新晚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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