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货】青岛交警公布四起关于重型货车的典型事故案例( 二 )
因此 , 都某某驾驶机动车未确保安全、未保持安全车距的行为是此次事故发生的全部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 都某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
【【大货】青岛交警公布四起关于重型货车的典型事故案例】
文章图片
推荐阅读
- 乘车■打造最干净公交乘车环境 青岛公交市南巴士志愿者在行动
- 「曝光」即墨交警曝光一批违法大货车 超载记6分罚款1000元
- 九江路:青岛开平路(四流南路-九江路)路段交通组织优化方案公示 涉及沿线8个路口
- 12345■疫情期间国际机票销售管理有什么新规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哪些群体也能享受?青岛12345帮您梳理
- 女司机晚高峰把车扔立交达3小时!交警直接吊销她驾照
- 「逐水春」青岛中山公园:落花逐水春将尽 赏花可得抓紧了
- 岛城:山东战“疫”最美志愿者发布 青岛一人一集体入选
- 「93.3」2020年青岛全市累计降水量93.3mm 比去年同期多106.4%
- 『老人』青岛一老人出门走丢 被找到时累倒在草丛里
- 「医护」青岛市民健身中心恢复正常运营实行预约制 免费向医护工作者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