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重磅!5月9日起,青岛人买房要有大变化!( 五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
解读公积金贷款新政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原《个贷办法》2014年3月份起施行,经2017年续期,2020年执行期满,根据有关规定,应当重新制定出台 。《个贷办法》施行期间,各项业务运转正常,公积金贷款为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
对于此次贷款政策调整的原因,这位负责人表示,近年来,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外部环境和业务发展发生了较大变化,原《个贷办法》及相关配套政策需调整完善,以落实上级政策要求,更好的满足缴存职工申贷需求 。相关情况主要有:
一是原《个贷办法》及相关配套政策在“认房认贷”标准上未完全执行上级政策规定,需进行调整规范 。
按照住建部、省住建厅等上级主管部门文件规定,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者已经两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不得低于首套房贷款利率的1.1倍 。我市此前一直执行贷款次数规定,未认定住房套数 。
此次政策调整,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按照“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的要求,落实上级政策规定,实行“认房认贷”申贷政策,将住房套数纳入申贷审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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