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玉明」受贿921万,获刑11年6个月!山东驻京办原主任窦玉明案宣判
2020年4月8日上午,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远程提讯系统,一审公开宣判山东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原党委书记、主任窦玉明受贿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窦玉明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扣押在案的赃款人民币914.997万元、美元1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
【「窦玉明」受贿921万,获刑11年6个月!山东驻京办原主任窦玉明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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