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网:别让直播变成“翻车现场”( 二 )


不过在现实中 , 产品“翻车”后的相关追责措施却难以落实 。 很多消费者甚至并未意识到侵权行为的发生 , 维权时也时常面临主播和商家责任界定不明的情况 。 对此 , 朱巍指出应尽快抓住《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的机遇 , 把网红带货列入法律规制范畴 , 进一步厘清带货主播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 从而加强对直播带货市场的规范和监管 。
考虑到消费者向直播电商维权的积极性并不高 , 《报告》建议相关部门畅通投诉渠道 , 进一步简化处理流程 , 通过引入举证责任倒置等方式 , 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 , 鼓励消费者维权;同时充分运用消费公益诉讼 , 帮助广大消费者维权 , 促使带货主播“珍惜羽毛” 。
主播们也必须意识到 , 纵使粉丝千万、收入过亿 , 直播电商平台也不是信马由缰的法外之地 。 只有在法律和社会共同监管下 , 主播、商家和平台共同承担起相应责任 , 消费者才会源源不断参与直播购物 , “直播经济”才能持续健康发展 。
本报采访人员 金 晨
《 ****海外版 》( 2020年04月08日第 08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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