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足女冒用他人身份证开房,因原主人已经在逃引来警察核查

失足女冒用他人身份证开房 , 没想到原主人是在逃人员 。
澎湃新闻采访人员从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获悉 , 失足女狄某冒用在逃人员身份证件在酒店开房 , 欲与嫖客发生关系 , 不料遇到公安机关检查 , 被当场抓获 。 近日 , 该院对狄某盗用身份证件罪一案作出判决 , 判处其拘役二个月 , 缓刑二个月 , 并处罚金五千元 。
徐汇区法院介绍 , 狄某三十出头 , 外地来沪 , 主要从事陪酒服务 , 无固定工作 。
2018年8月某日晚 , 狄某从酒吧下班后遇到孙某等三人在吃烧烤 。 期间 , 孙某提出有偿开房要求 , 狄某同意 。 次日凌晨 , 狄某使用刘某某的居民身份证 , 登记入住本市徐汇区漕宝路一酒店房间 , 欲与孙某发生性行为 。
让狄某没想到的是 , 刘某某为在逃人员 。 民警发现刘某某登记入住的信息后 , 立即上门核查 , 将狄某、孙某当场抓获 。
这张“坑人”的身份证 , 狄某已用了一年 。
2017年 , 为找工作方便 , 她在老乡处以300余元的价格 , 购买了年纪较小的刘某某身份证 。 在2017年至2018年间 , 狄某多次使用刘某某身份证在本市使用 。 2018年4月 , 这个“刘某某”因伙同他人开设虚假股票投资平台 , 骗取被害人资金上千万元 , 涉嫌诈骗被网上追逃 , 浑然不知的狄某最终因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被抓获 。
法院审理后认为 , 被告人狄某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 , 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 , 情节严重 , 其行为已构成盗用身份证件罪 , 应予处罚 , 遂作出上述判决 。
法官提醒 , 酒店、银行等行业应该加强人证信息比对 , 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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