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为捐资企业当好“护航员”


 「疫情防控」为捐资企业当好“护航员”
文章图片
梅县区税务局工作人员向群众宣传相关政策。
受访者供图
据悉,该局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主动向辖区捐款企业宣传辅导相关优惠政策,告知纳税人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等内容。
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纳税人(缴费人)可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含广东税务手机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含WEB端、APP端、扣缴客户端)、梅州税务微信公众号等“非接触式”电子渠道办理税费业务。同时,纳税人(缴费人)也可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税企交流微信(QQ)群等渠道进行物资捐赠涉及的税前扣除、税收优惠等各类业务咨询。
据统计,截至3月12日,梅县区在疫情防控期间累计收到公益捐款650多万元,预计可减免相关税收100多万元。
【 「疫情防控」为捐资企业当好“护航员”】值得一提的是,目前有不少企业和个人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现金,直接将资金汇到医院指定账户。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此类捐赠行为不能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既不能适用限额扣除,也不能全额扣除。梅县区税务部门提醒广大企业和个人,在献爱心的同时要注意抗疫捐赠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和条件。
黄培强 梁炜坤 王玉婷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