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海关总署:个人携带出境的自用物品在合理数量范围内不需要提交承诺声明

央视网消息: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4月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 , 介绍加强医疗物资质量管理和规范市场秩序工作情况 。
海关总署综合业务司司长金海表示 , 对于个人携带出境的自用物品 , 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以内的 , 不属于出口货物 , 所以不需要按照本次公告要求向海关提交承诺声明 , 也不需要提交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 。
对于邮寄渠道出境的个人物品 , 也不属于出口货物的范畴 , 不需要提交承诺声明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 。
【「出境」海关总署:个人携带出境的自用物品在合理数量范围内不需要提交承诺声明】金海提醒 , 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43号公告 , 个人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 , 寄往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是1000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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