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政」1940年毛泽东提出“欧美式宪政”万万不能要( 二 )


其实 , 这句话是毛泽东接过吴玉章的话所讲的 。 吴玉章当时说 , “宪政就是民主政治 。 ”毛泽东接着说 , “刚才吴老同志的话 , 我是赞成的 。 ”毛泽东接着又讲 , “但是我们现在要的民主政治 , 是什么民主政治呢?是新民主主义的政治 , 是新民主主义的宪政” , 不是“欧美式的、资产阶级专政的所谓民主政治” 。 这些话表明 , 毛泽东不是把“宪政就是民主政治”当作公式简单套用 , 而是对“宪政”和“民主政治”作了具体的、阶级的分析 。
《中国社会科学报》:有人认为 , 毛泽东在这次演说中 , 赞成实施宪政 , 但新中国成立后又否定、放弃宪政 , 前后存在极大反差 。 您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汪亭友:准确地说 , 毛泽东赞成实施新民主主义的宪政 。 在毛泽东的论述中 , 并没有一个适用于一切社会的抽象的“宪政” 。 这也是一些人不能理解毛泽东为什么在新民主主义社会(主要是抗战时期)肯定“宪政” , 而在新中国成立后放弃“宪政”的原因 。 我认为 , 要理解毛泽东对“宪政”态度前后存在极大反差的缘由 , 除了要了解他发表《新民主主义的宪政》的背景及我们党的斗争意图外 , 还要联系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性质加以认识 。
「宪政」1940年毛泽东提出“欧美式宪政”万万不能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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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性质 , 毛泽东多次明确论述过 , 如1943年8月8日 , 他在 《在中央党校第二部开学典礼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 , 我国的新民主主义社会有别于 “蒋介石搞的半法西斯半封建的资本主义” , “有它的生命力 , 还有革命性” , “它的性质是帮助社会主义的”、“有利于社会主义的发展的” , “有社会主义的因素”;但它的“基本性质仍是资本主义的” 。 再如1944年3月22日 , 他在《关于陕甘宁边区的文化教育问题》讲话中又指出 , “现在我们建立新民主主义社会 , 性质是资本主义的 , 但又是人民大众的 , 不是社会主义 , 也不是老资本主义 , 而是新资本主义 , 或者说是新民主主义 。 ”延安时期的新民主主义社会 , 经济上并不没收爱国资本家和地主的生产资料 , 政权上实行“三三制” , 无论是经济基础还是政权的性质都还不是社会主义的 , 当然也不完全是资本主义性质的 , 但基本性质仍是资本主义的 。
「宪政」1940年毛泽东提出“欧美式宪政”万万不能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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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地说 , “宪政”的本意起初是指君主立宪 , 后来逐渐演变为主要指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 , 指同资产阶级专政的资本主义共和国相适应的欧美式的民主政治 。 因此 , “基本性质是资本主义的”新民主主义共和国实行通常来说与近代欧美国家紧密相关的“宪政” , 在逻辑上并无大碍;但毛泽东特意强调的 , 是几个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新民主主义的宪政” , 而非“资产阶级一个阶级来专政” 。 这是原则性的区别!
那么 , “宪政”能否同社会主义共和国结合呢?在发表《新民主主义的宪政》演说前不久 , 1940年1月 , 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这部纲领性著作中指出:“这种新民主主义共和国 , 一方面和旧形式的、欧美式的、资产阶级专政的、资本主义的共和国相区别……;另一方面 , 也和苏联式的、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的共和国相区别…… 。 因此 , 一切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的革命 , 在一定历史时期中所采取的国家形式 , 只能是第三种形式 , 这就是所谓新民主主义共和国 。 这是一定历史时期的形式 , 因而是过渡的形式 , 但是不可移易的必要的形式 。 因此 , 全世界多种多样的国家体制中 , 按其政权的阶级性质来划分 , 基本地不外乎这三种:(甲)资产阶级专政的共和国;(乙)无产阶级专政的共和国;(丙)几个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共和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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