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是“式”还是“四”?收废品的打了5000元欠条,债主开庭前才发现欠条签名和身份证不一样



「潇湘晨报」是“式”还是“四”?收废品的打了5000元欠条,债主开庭前才发现欠条签名和身份证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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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 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弼时法庭成功调解审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 。
张某式以前从事废品收购生意 , 李某陆续向其出售废品 , 后张某式向李某出具欠条 , 写明欠到李某货款 5000 元整 , 并签字写明张某式 。 在法院向其送达相关诉讼材料时 , 张某式未持任何异议 , 但在开庭前张某式却突然发短信给法院工作人员 , 说原告起诉错人 , 自己不叫张某式 , 而叫张某四 。 开庭时被告也未到庭参加诉讼 。 庭审后 , 法院前往派出所调取了张某四的身份信息 , 经李某辨认照片 , 确认张某四为欠条的出具人 。
【「潇湘晨报」是“式”还是“四”?收废品的打了5000元欠条,债主开庭前才发现欠条签名和身份证不一样】明明欠条就是被告出具 , 但却没写身份证上的名字 , 这可犯了难 。 法官通过多次电话沟通 , 告知张某四相关法律后果 。 张某四承认 , 欠条确是他出具 , 在派出所登记的名字有误 , 自己对外签名一直是张某式 。 随后 , 在法院的主持下 , 双方达成了分期支付的调解协议 。
法官提醒 , 在债权人收下债务人出具的欠条时一定要注意核对债务人的身份 , 确认签名是其真实姓名 。 债务人也应秉着诚实信用原则从事民事活动 , 不能逃避自已应承担的义务 。
潇湘晨报采访人员周凌如 通讯员姚钟平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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